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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凌云终于明白丹蒙为什么将血炼之术封印到血精石中交给自己了。
如果自己刚开始炼化了丹蒙交给自己的那块极为精纯,品质极高的血精石的话,体内的精血就不会缺少的这么厉害,那么进行血炼戒指也会容易许多。
只是自己因为想着要将血炼秘术的修行体悟留给十三,却差点送了自己的小命。
还好自己命硬,从小饱经磨难,失去大量精血并没有丢掉自己的小命,这样一来,血精石交给十三,反而可以让十三得到更大的帮助。
对于自己的兄弟,凌云有的时候愿意自己喝汤,让兄弟吃肉而丝毫不悔。毕竟,凌云心中认为最珍贵的,便是这种真情。为此,凌云愿意尽力去追求,维护。
否则,凌云也不会因为叔叔的失踪而毅然离家寻找叔叔了。毕竟,凌云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凌云的性格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会加倍的对你好。这样的性格看起来普通,但真正拥有的人太少,极为珍贵。
当然,凌云并不是没脑子,有句话叫士为知己者死。凌云不会傻乎乎的无论别人对自己是真情还是假意,都去贴热脸。
经过凌云无意中的举动,反而让血炼中的戒指吸收血精石液体的速度越加快了,让凌云为以后再次将戒指进行血炼方便了许多。
至少,凌云以后就可以用血炼之术凝结成血精石,然后再将戒指进行血炼。不用每杀一头魔兽就进行血炼戒指,那样太麻烦了。
毕竟,血炼之术还有一点缺陷,便是血炼时必需得使用新鲜血液。当然,新鲜血液是一个泛指,指不超过半天,也就是五个小时的鲜血,而且血液越新鲜越好,当然用自己的鲜血进行血炼最好。
只是人力有穷,所以才借外物相补。而血精石却可以完善这一点的不足。
当凌云体内的玄斗气几乎耗尽,一身深厚的玄斗气十之七八都注入血精石中,让血精石液化后一同被戒指吸收后,戒指的血炼终于告一段落,完成了第一次血炼。
血炼完成后,凌云看到满地的狼藉与一地都看不出原样来的残尸,强忍着内心的罪恶感,使用法术施放出大片的流水,将整个院落冲洗了一遍。
虽然满地逝去的生物不都是凌云所杀,但死后却被凌云近乎毁尸灭迹,凌云的心底还是有着很强的负罪感的。
不过凌云不会因为这很强的罪恶感而放弃自己的行动。医生能解剖尸体岂不比自己的举动更加罪恶,有些事情,说和做是不同的,所处的环境不同,情况也不同。
想到这儿,凌云将院落冲洗干净后,看向了自己辛辛苦苦血炼出来的戒指。
血炼后的戒指与血炼前在造型上没有什么改变,但材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
待凌云仔细观察,认出了戒指的材质后,瞬间被自己的认知惊吓到了。
这枚戒指的材质,竟然是界石!原来这枚戒指的材质是界石!!
界石,是世界刚刚形成时出现的物质,是一个巨界的基石,是一个世界的根本。
由于可见,界石的珍贵。
凌云没想到,自己的戒指竟然是界石为材料做成的。
虽然所有的空间物品,都拥有空间的属性,才能形成内部空间。无论是封印一个小空间进去,还是让物品内自己形成空间,这些物品都要具有空间属性。
只有具有空间属性的材料,才能形成拥有空间的物品,空间属性越好,越强大,那么形成的物品也越强大。
而界石是这其中的极品。
界石不仅具有着最顶尖的空间属性,而且几乎是天下间最坚硬的物品。
即有空间属性,又要非常坚硬,才能形成拥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