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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这个。
司徒玦自从承认自己会武功,而且功夫还不低之后,就完全不在夜铃迩面前伪装了,夜铃迩立刻想到:“那么这些竹子也是你用内力砍好的了?”
司徒玦点头表示肯定,这么多竹子,要是光用工具凭双手砍,那砍三天三夜也砍不完。
“王爷真是武功高强,铃儿佩服佩服。”
“看在本王这么辛苦的份上,王妃难道不立刻就寝?”
夜铃迩却道:“晚饭呢,不吃晚饭怎么就寝?”
都说了在崖底生活很麻烦,除了住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吃。
虽说在等待司徒玦造房子的过程中,夜铃迩已经觅食两次了,可每次都是摘了几个果子果腹,连个小动物都没遇到过,光吃水果实在太容易肚子饿了。
听听,她肚子已经唱起歌来了。
“那就让本王为本王的王妃弄些吃的来,如何?”
司徒玦说罢便向森林中走去,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夜铃迩知道司徒玦不会喜欢她跟着去,所以干脆连问都没问,而是在竹屋前找了个地方坐下,打算生堆火,等着司徒玦猎物归来可以烤。
夜铃迩找啊找啊,从各处找了很多树枝,堆在一起。
然而,夜铃迩却面临了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重大的难题。
该怎么生火?
第一,她没有打火机,好吧,是打火石。
第二,她也没有火折子,就算有,在掉崖那天也该在湖里被水浸灭了。
第三,她听说可以用两把兵器摩擦的火花来点火,可是她只有一把。
第四,她也不知道第四是什么?等着下雷雨,然后刚巧有个雷劈到柴火上吗,那大雨还是会把火给淋灭的。
就这样,一筹莫展的夜铃迩坐在一堆柴火前,直到司徒玦打猎归来。
“怎么了?”司徒玦问道。
夜铃迩可怜兮兮地回头,看着司徒玦一眼,道:“我不会生火。”
夜铃迩很想笑,但是为了给夜铃迩一个面子,他还是很努力地把那个笑憋了回去,他从怀中掏出两个黑乎乎的小石块丢给夜铃迩,道:“这是本王路过金前辈住处,特地向金前辈借的,用完可是要还的。”
夜铃迩接过一看,竟然是打火石。
“金前辈有,你为什么不早说,他为什么不早说?”
“你也没问啊?”
好吧,夜铃迩认栽,她确实没早问,是她的错。
“那王爷您打了些什么来?我快饿死了。”夜铃迩拿着两块打火石,擦擦擦几下便把面前的柴火堆点燃了,冰凉的空气顿时被烤得温暖了起来。
司徒玦将手里的猎物给夜铃迩看,两只野兔,一只野鸡,好丰盛。
两个人手下毫不留情,将那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立刻剥了皮拔了毛处理了,用树枝串串,就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滋滋滋”的声音传来,一个野兔先烤熟了,这个地方也没有调味料什么的,好在两个人都不挑,一人掰了一个兔腿就先吃了起来。
兔子每日都用两条后腿在跳跃,所以那两条兔腿的肉是它全身最筋道的地方,那兔腿烤得外焦里嫩,所有油都烤了出来,一口咬下去,皮酥脆得发出“沙沙”的声音,而肉却软糯得入口即化,香飘万里,引得人食指大动。
“真是太好吃了!”夜铃迩完全顾不得什么形象,三下五除二地将一整条兔腿吞下肚子,忍不住赞叹道,“就是可惜少了些味道,不然我会好吃得把自己的舌头也吃掉的。”
“那是属于我的。”司徒玦冷不防地来了这么一句,夜铃迩听了差点真的把自己的额舌头咬下来。
王爷能矜持点吗?
夜铃迩突然好想念她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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