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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气上下。而不能左之右而右之左也。各当其所者。与络脉各居其所也。过者。使邪气过在分肉皮肤以外出。脱者。使病本之更脱于脉中也。沈亮宸曰。经脉之上下。络脉之左右。应司天在泉。左右间气。盖脏腑之经脉络脉。总合于天之六气也。后刺以脱之。与必刺其处同义。
黄帝曰善。此痛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对曰。风寒湿气。客于外分肉之间。迫切而为沫。沫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而分裂也。分裂则痛。痛则神归之。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痛解则厥。厥则他痹发。发则如是。
此言周痹之因。乃邪客于分肉之间。而厥逆于脉也。分肉。肌肉之腠理。沫者。风湿相搏。迫切而为涎沫也。沫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而分裂其腠理。故痛。痛则心专在痛处。而神亦归之。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解则厥逆于脉中。厥于脉中。则彼之周痹发。发则如是之随脉上下也。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命曰周痹。
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此句宜衍当以下文接上节)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
真气不能周。故命曰周痹。故
刺痹者。必先切循其下之六经。视其虚实。及大络之血。结而不通。及虚而脉陷空者而调之。熨而通之。其 坚。转引而行之。( 音掣)
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则腠理开。开则抵深而入于分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此邪在于分肉。而厥逆于脉中。故内不在脏。而外未出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命曰周痹。真气者。五脏元真之气。三焦通会于肌腠之间。
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邪沫凝聚于腠理。则真气不能充身。故曰周。谓因痹而不周也。
下之六经。谓脏腑十二经脉。本于足而合于六气也。夫邪在于分肉。则分肉实而经脉虚。厥逆于脉中。
则经脉实而分肉虚。故当视其虚实而取之。此刺周痹之法也。大络之血。结而不通。邪在于大络也。
及虚而脉陷空者。络气虚而陷于内也。熨而通之。启其陷下之气通于外也。 坚者。络结而掣 坚实。
故当转引而行之。此调治众痹之法也。张开之曰。邪在分肉。内则入于脉中。外则出于皮肤。故曰外未发于皮。谓经脉分肉之邪。当仍从皮毛而出。
黄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亦得其事也。九者经巽之理。十二经脉阴阳之病也。
事者。谓揆度奇恒之事。盖邪在于皮肤。留而不去。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恒之病。
故帝曰余已得其意矣。谓得其邪在分肉经脉之意矣。亦得其事也。言亦得知其邪在大络之事也。九针者。
乃经常巽顺之理。所以明十二经脉阴阳之病也。沈氏曰。观帝所言。谓九针之论。乃经巽之理。所以明人之阴阳血气。终始出入。应天地之大道。学人当于针中求理。勿以至理反因针而昧之。圣人立言之意。其庶几乎。
卷四
口问第二十八
属性:黄帝间居。辟左右而问于岐伯曰。余已闻九针之经。论阴阳逆顺。六经已毕。愿得口问。岐伯避席再拜曰。善乎哉问也。此先师之所口传也。黄帝曰。愿闻口传。岐伯答曰。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阴阳破散。经络厥绝。脉道不通。阴阳相逆。卫气稽留。经脉虚空。血气不次。乃失其常。论不在经者。请道其方。
九针之经。谓上古之针经。帝欲于经传之外。而有口传心受者。阴阳六经之外。有别走其道者。
外因内因之外。有奇邪之为病者。故设此问。辟左右者。此上帝之所贵。非其人勿传也。伯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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