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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皮斯(1633-1703),英國文學家,以用速記寫的十年《日記》聞名。
&ldo;什麼?&rdo;
&ldo;一個人用自己發明的速記法寫日記,很久以前了。&rdo;
布雷茲看了一眼斯潘格勒。後者已經站起來,正仰著脖子把杯子裡最後兩口酒往喉嚨里灌。
&ldo;咱們該走了。&rdo;布雷茲說,&ldo;這個傢伙又來勁了,準備再編一件卡塞蒂案件呢。&rdo;
斯潘格勒把酒杯放下,兩個人開始往門口走。布雷茲的一隻手已經握住門柄,又拖著一隻腳,側過身來看著我。
&ldo;你認識不認識高個子金髮女郎?&rdo;
&ldo;我得想想,&rdo;我說,&ldo;希望我能認識幾個,多高?&rdo;
&ldo;就知道挺高,不知道究竟多高。這麼說吧,她要是同一個高個兒男人站在一起,也顯得高。有一個叫帕萊莫的傢伙是庭院街那幢公寓樓的房主。我們到他開的殯儀館去找他談過。殯儀館也是他開的,他說他在三點半鐘左右看見過一個黃頭髮高個子女人從公寓樓里走出來。管房的帕斯摩爾說公寓樓的住戶里沒有這個高個兒女人。據房主說,這個女人長得挺帥。我覺得他不是胡說,因為這人眼力不錯,他還描述過你。他沒有看見這個女的走進樓去,只看到她從裡邊出來,穿著便裝褲,運動員上衣,繫著頭巾。這人的頭髮是淡黃色的,從頭巾里露出來很多。&rdo;
&ldo;不記得見過這樣的人。&rdo;我說,&ldo;可是我倒剛剛想起一件事來,我把菲利普斯的汽車牌照記在一個信封后邊了。也許從他的汽車號碼可以查到他過去住在哪兒。我給你拿。&rdo;
他們站在那兒等了我一會兒。我到臥室里從我上衣口袋裡把那個信封取來,交給布雷茲。布雷茲看了看,放在他的錢夾里。
&ldo;你就記起來這麼一件事,啊?&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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