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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了通常的庭审规则,提前出击了。
按照法庭审理程序,本应先由上诉人向法庭陈述上诉请求及所据事实和理由,被告人对上诉人的上诉作答辩。也就是说,必须要让我先说话,对方接着作答。可是审判长让双方陈述的话音刚落,蓝律师就象刘翔在跑道上听到发令枪响,立马跳起身来,兴奋有加,在我惊讶而崇敬的目光里,开始慷慨陈词、侃侃而谈。说的都是些废话,把一审官司又拿出来重新摆一遍,无非是林曼琴的那些证据证词之类,还有我的丑恶嘴脸。
一审案子的惨败收场,让我痛定思痛,这几天研读过不少法律法规,对案件审判的法定程序这一块也了解得比较详尽,我自信已非吴下阿蒙,至少在庭审中不能再闹笑话出洋相,应该说还是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可是这下子来得太突然,我一点防备都没有,找到了一种被偷袭的感觉。
对面被告席上的蓝律师年龄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形象气质都非常棒,说是律政俏佳人绝对没问题。她动作老练,姿态娴熟,手里拿着一叠案卷,书卷气十足的俏脸蛋上写满正义和真理,用极富感染力的声音为大家讲述了一个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这个美女律师应该算MM中的*了,口才也真他妈的好,跟说评书似的,把一个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令人切齿,激起下边旁听席上女同胞们一阵阵地长叹短嘘,惊叫连连,现场气氛马上调动起来。
面对这一幕显然经过事先排练好的场景,故事里的毒蛇有点猝不及防不知所措。我看到大屏幕上自己的样子,貌似镇静潇洒,实则暗藏祸心,嘴巴呆呆张开,眼睛里闪露出狠毒的光芒,好象真的要择人而噬一样。
靠!我这都什么毛病?让这个律师MM给吓傻了――这丫也太不讲规则了,完全不按牌理出牌。就算要宣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也得有个形式上的步骤吧?
我无奈地望向法官席,可是审判长姐姐四平八稳地正襟危坐,很见耐性,好象并不觉得由这被上诉人先行出场的演出有什么不对,也看不出她有一点点要阻止的意思。
再靠一把!我摇摇头,放弃了抗议的打算――省省口水吧,没人会理你。再说蓝律师这个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不过陈述出证的时间稍微提前了一点点,发言的顺序稍微颠倒了一点点,提出的证据稍微无聊了一点点而已。
无聊?—————当然。
法庭调查中,陈述及出证这一块其实很简单,上诉人提出上诉请求,出示证据,被上诉人答辩再对对方证据提出质证,甚至这个过程中被告可以什么话都不说,只表示应诉都行。而且就算是举证,前一场官司中林曼琴的证据因为我不能反驳,应当属于原审判决已确实的事实,不必重复调查,再拿出来显摆纯属脱裤子放P。
可是不这样就没法得到这个很煽情很有张力的效果了。显而易见,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上诉案件庭审,还是一个大会的观摩现场,几千位女同胞翘首以待,希望我们为大家献上一场精彩的汇报演出,如果按正常程序走,我没什么拿得出手,林曼琴的证据又不用提,前奏弄完后官司再鸣锣开场,估计10分钟就能搞定提裤子走人,怎样揭露我对女性的*?如何彰显正义战胜邪恶?――时间太短,难度超高。再说记者大大们也不答应啊,摄影机位上这机器都还没架稳哪。
为了体现保护女权的宗旨、不浪费纳税人的金钱、证明大会操办者的苦心,于情于理,都要让本次观摩会开得成功开得好看开得跌宕生姿荡气回肠。所以必须步步为营焦土抗战,从第一分钟起就直奔主题一见鬼子就拉弦,给我一个先声夺人的下马威,高调出击,顺带着给大会定调子作铺垫――高!实在是高!
看清形势了,这场电影里我连个大反派都不算,那是男一号,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也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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