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2/5 页)
g#u勾)践(?~公元前465年):春秋末越国君主。公元前497~前465年在位。
(11)赴火死者不可胜数:据《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越王勾践准备灭吴,对士岳进行严格训练,在台上点起火,奖赏冲过火的人。于是当进军鼓一响,士兵就奋不顾身地向火冲去。
(12)念:顷刻。
(13)根据文意,疑“血”后夺“重决脰”三字,否则像孟贲这样的勇士闻军令是不会害怕的。脰(d^u豆):脖子。
(14)叔孙通:姓叔孙,名通,汉初薛县(今山东滕县东南)人,曾为秦博士。秦末,先为项羽部属,后归刘邦,任博士,称稷嗣君。汉初根据奏法替汉高祖刘邦制定朝仪,整顿朝廷秩序。作《汉仪》十二卷。后任太子太傅、太常。事参见《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15)下文有“不服圣教”句,故疑,“教”前脱一“圣”字。
(16)遇:得志。
【译文】
人有疯癫的疾病,就会在路上又唱又哭,不知道东西南北,看不见是干是湿,感觉不到自己有病,也不晓得肚子是饿是饱,性情已经受严重伤害,对其无可奈何,因为向前他没有奔头,后退也无所畏俱。所以国家法律不废除负责教育的官吏,不废除负责司法的官吏,就是要使大众接受礼义的教化。学校教育勉励他在前,法令禁止防范他们在后,即使有丹朱那样的德性,也可能通过勉励而从善。用什么来证明呢?军队的士兵,不是能够容易控制的,他们的勇猛精神如果得到引导勉励,就会视死如归。阖庐曾经在太湖边训练他的士兵,叫他们都把刀口按在肩上,让血直流到地。句践也在他寝宫的院子里架起火训练他的士兵,结果跳进火里死的人多得数不清。刀割,火烧都不是人性所贪图的,由于二位君主的激励引导,他们顷刻间也就不顾惜自己生命了。所以,军法轻的处分是刺出血,重的处分是砍头,就像孟贲那样的勇士,听到军令也会害怕。所以,叔孙通为朝庭制定了礼仪,那些拔剑争功的大臣,也只得遵奉朝仪甘愿屈服,起初傲慢的到后来也都恭顺了,这是圣人的教化和皇帝的威严,使他们改变了性情。不担心其性恶,担心的是他们不服从圣人的教化,自以为是而因此发生祸害。
【原文】
8·9豆麦之种与稻梁殊(1),然食能去饥。小人君子禀性异类乎?譬诸五谷皆为用(2),实不异而效殊者(3),禀气有厚泊(4),故性有善恶也。残则授不仁之气泊(5),而怒则禀勇渥也。仁泊则戾而少愈(6),勇渥则猛而无义,而又和气不足,喜怒失时,计虑轻愚。妄行之人,罪故为恶(7),人受五常,含五脏(8),皆具于身,禀之泊少,故其操行不及善人,犹或厚或泊也(9),非厚与泊殊其酿也,曲孽多少使之然也(10)。是故酒之泊厚,同一曲孽;人之善恶,共一元气。气有少多(11),故性有贤愚。西门豹急(12),佩韦以自缓;董安于缓(14),带弦以自促(15)。急之与缓,俱失中和,然而韦弦附身,成为完具之人。能纳韦弦之教,补接不足,则豹、安于之名可得参也(16)。贫劣宅屋,不具墙壁宇达(17),人指訾之。如财货富愈。起屋筑墙,以自蔽鄣(18),为之具宅,人弗复非。
【注释】
(1)梁:疑作“粱”,形近而误。章录杨校宋本作“粱”,可证。
(2)诸:之于的合音。
(3)效:效果。这里指味道。
(4)泊:通“薄”。
(5)本句的意思是,凶残的人承受仁的气薄,所以“授”字疑作为“受”。“残则受不仁之气泊”显然与文意相背,故疑“不”是衍文。
(6)戾(l@利):凶暴。愈:递修本作“慈”,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