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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健体,你的身体还没完全好,需要锻炼一下,五禽戏最适合,你练一段日子,身子骨强健一些了,我便教你武功。”
御风不懂这些,但他信小歌,小歌说练,他便练,练了几遍,出了一身的大汗,发现身体似乎通透了很多。傍晚的时候两个孩子又去拜访了一趟厨房,带回了不少吃食,小歌更是拿了一罐羊奶,吃食与人都由御风负担,险些将御风压得站不起来,回到草屋的时候又是一身大汗。但用完膳后,御风还得去洗澡洗衣服,小歌没有洁癖,但从未生活在一群有洁癖的人中,不免受影响。因此小歌对卫生的要求很高,御风跟她睡在一起,便必须保持干净,不然就睡地上。
御风的衣物不多,只有两套,不管是哪一件都谈不上干净,于是在小歌的要求下,两套都被洗了,将衣服都洗了后御风只能裹着小歌的小披风呆在屋里,所幸他的身形比小歌大不了多少,小披风倒也够了。
吃饱喝足,小歌又踩了一回点,回来后看御风无聊的样子,便提议道:“我教你识字如何?”
御风奇道:“你会识字?”在他的印象里,识字是贵族的专利,即使是公子浔的府邸,除了伺候笔墨的仆人便只有公子浔的子女才有资格识字,当然,他不在其中。
“嗯,我可是一岁时就会识文断字了,厉害吧。”小歌露出了骄傲的神色。
御风惊讶的看着小歌,公子浔的那些儿女最快也是四五岁时才能够识字写字,除了王孙榭,王孙榭两岁时便能识文断字,被誉为神童,也因此是公子浔最喜爱的儿子。小歌比王孙榭更上一层楼,一岁便能识文断字了。
识字需要有书,但书是富贵人家才能有的东西,公子浔虽是王族,但御风只是一个不存在的人,自然没有书,小歌便从自己的包裹中摸出了一个尺许长的檀木盒子,里面是满满一盒子的帛书,帛书多得盒子一打开就滚出来好几张,显然,当初小歌是硬将这么多帛书挤进去的。
“学上面的字吧。”小歌随便从帛书中挑出了一张字不多的。
檀木盒中的帛书全都是家书,在小歌将帛书上的内容念给御风听后,御风便意识到了这一点。帛书上的笔迹属于两个人,一个笔迹风骨卓绝却又透着娟秀温婉的味道,另一个的字迹透着一股子邪气,字里行间也有着一丝丝的别扭。
是的,别扭,两个人写信的人中,其中一个的内容繁琐而温馨,似是与孩子聊天,另一个则是别扭到极致,硬梆梆的,没心没肺却又透着淡淡的关怀。让御风很是羡慕,若是他离家在外,定不会有人这般日日家书,没错,日日家书,他留意过,帛书的日期间隔不大,少则一日,多则三日。
因是写给小孩子的家书,所以帛书上的内容都非常的繁琐直白,似出自启蒙稚子之手,但那成熟而别具一格的字迹却是启蒙稚子无法拥有的。但御风学起来很轻松,若直接学深奥的词赋,从未识过字的他必然跟不上,这浅白的家书最是合适。
“忽然下雪了,出了青园,冷,断云雪山应该更冷,当心冻死,我不管埋。”
御风拿着帛书读着上面的字,读完后忍不住问:“小歌,你与你父亲。。。。。。”这家书怎么听都觉得味道怪怪的,有人这么写家书的吗?
“我跟老头有点过节。”小歌磕着瓜子回答。
“很大的过节?”什么样的过节能够让一对相互在意的父女一个不称呼对方为父亲,另一个以容易挑起别人火气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关心。
小歌微怔。“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大过节。”
“能说来听听吗?”
“我体弱多病,注定短命的身体是他造成的。”
御风愣了下,这两日他已摸清了小歌的一些身体状况,非常糟糕,小歌如今还活着只能说是奇迹。“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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