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第1/5 页)
马玉兰和马丽真是倒霉催的,碰上紫嫣这个煞星,活该她倒霉。紫嫣现在的脾性那是有仇必报,仇恨已经在她心里深深地扎下根来,对于这个一来就被她修理的马玉兰,那是绝对不会让她有好日子过的。
马贞是个心细的女人,一切安顿好了之后,又翻出装传家宝的那个包,给紫嫣的脚镣包上厚厚的垫布,把脚镣也擦得锃亮。另外利用紫嫣洗新人澡的时间,给她讲了脚镣的使用和保养把紫嫣服侍得舒舒服服,让紫嫣感觉自己一下子当了女皇。
『74』第五十七章:如此证人
问:“证人史良达,你为什么会在案发现场?”
答:“我是龚梓的司机。他到哪儿我就要到哪儿。”
问:“被害人在到达被害地点时,他做了什么?”
答:“他因为之前在野百合大酒店门前被任小生殴打,在那个地儿正好碰上他们三个,所以就下车教训他们一下。”
问:“史良达,你刚才也参加了庭审,被害人想要教训的是不是今天的三位被告?”
答:“是”
问:“是不是全部都在?”
答:“是”
问:“你有没有参与教训今天三位被告的行列?”
答:“有,为这事我已经行政拘留十五日。”
问:“你的事,本庭不做追究。本庭只想问你是被害人邀约你的还是你主动参与的?”
答:“是我主动参与的,龚梓对我很好,所以他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这样的马屁不拍,岂不是白混了这么多年。
问:“你下车后攻击的谁?”
答:“我和宋辉两个人打那个陆义。”
问:“那就是本案的第三被告。你们是用什么攻击被告的?”
答:“用的钢管。”
问:“史良达,你看这个是不是你们当时所用的凶器?这是警方从案发现场搜集的证物。”郭廉从桌子下拿出一根钢管来,那钢管用塑料包得严严实实,不过从外面还是可以清晰的辨认。
答:“是”,史良达仔细的看了看,确定地回答道。
问:“然后你跟宋辉两个人接下来做什么?”
答:“我们两个就打那个陆义,可是没有想到,这家伙是个练家子,很快就反击我们,我们被他打倒了。”
问:“你们有没有受伤?我是说有没有流血?”
答:“我没有,宋辉头上被打破了,流了一点血。”
问:“你被打倒后有没有看到被害人是什么状况?”
答:“有,我看到那个胖子把龚梓抵在墙上。”
问:“你说得胖子是今天的其中一位被告柳三吗?”
答:“是,就是那个胖子。”
问:“你接下来还看到什么?”
答:“我看见柳三拿着一把匕首,正抵在龚梓的胸部,不断的比划。”
问:“史良达你看清楚,是不是这把匕首?这是警方从被害人身上取下的凶器。”
答:“嗯!应该是吧!样子很象。那把匕首我看得不是很清楚。是从龚梓身上取下来的,就应该没错,那把匕首,我们没拔下来,一直到医院急救室。”
“经过化验,这把匕首上只有被害人和被告柳三的指纹,还有就是他们两个人的血液残留。”审判长说完,就把证物放到桌子下面。
问:“你接下来有没有看到被告柳三拿着那把匕首准备插被害人的动作?”
答:“有”
“是怎么做的,请你给我们当庭演示一下。”
“好”,史良达挥动右手做了一个握匕首的姿势,向身后稍微拉了一下。
问:“你看到这个动作之后,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