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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喜明显一愣,她或许没有想过我会识穿这个阴谋。我高估了她的智商,却低估了她的武力。大概所谓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说的就是人的智商值越低,武力值就越高。
“我的钱明明就是你偷的,你还敢抵赖。”她仍在强辩,气势却是弱下去了,最后她竟是一挥手,说道:“姐妹们,给我搜。”
她一声令下,张牙舞爪的魔爪就招呼到我的手上。她真的动手了。我紧紧地护住身体,还是传来了衣服撕裂的声音。到身后响起丁建业喝止的声音,纷乱渐渐止息,我那件破旧的廉价的土不啦叽的花衬衣,也终于遮不住我的羞我的丑我的慌乱了。仅剩的两颗纽扣也摇摇晃晃的,欲落未落。
所有人都呆掉了,我也呆掉了。那一抹头角峥嵘的嫩芽,好像终于找到机会报复我这几年以来对它的压制。那是后来我借王玉桂的钱买的一件小小的汗衫,粗略剪裁去了袖口当做裹胸布。王玉桂送我的那两件胸罩最终被我束之高阁,而那两抹柔软此刻它正孤立无援的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用力地环抱住自己,像一只受伤的蜘蛛,将所有的手足紧缩护住我的肚腹,但那里仍是我最软弱的地方。
我疯了一样挤开拥挤的人群,在那个大大的衣箱底层,翻出了那两件胸罩。就在那个开放式的露天浴室里,我对着一面小小的镜子,最终戴上了我女人的躯壳。那一年,我十七岁。所有的温暖都会令人脆弱。幸福,只是一种假象。
☆、第 14 章
那时候的我还不懂得妥协,不懂得世道艰难,不懂得委曲求全,只知道一味地逃避。我想着天大地大,总有我容身之所,反正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所以,我在计划离开的事情。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再也没有脸在这里呆下去了。人生嘛,大概就是这样,一站一站地路过,遇见不同的人,相处,爱恨,然后分开,重新踏上旅途。我们不知道终点在哪里,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人,不知道会爱上谁或者恨了谁,也许她只是你漫漫人生长途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过客,也许她一不小心就与你白了头。对于这样的恩赐或惩罚,我们都无能为力。只是我或多或少还是有些留恋,比如王玉桂温暖的怀抱和她羞涩的关怀。缘分这么浅薄,倘若此去经年,前路又是否还有人对我如此羞涩的温柔,在我出事的时候,总是站在我身边,给我扶持,给我信任。若留下来,或许她就是我这条路上的盟友,能和我一起抵御所有生活的不幸。还有我的小黄,它那么乖巧,给我陪伴,听我倾诉。它估计已经三岁了,身材肥硕高大。它的肚子越来越大,也不爱到处乱跑了,还有意无意的护着肚子,我猜它大概是怀孕了。我不知道离开以后还能否再相见,我怕是等不到它的狗仔出生了,想来也不无悲伤。我毕竟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前路茫茫,又如何伪装得沉稳老练?
出乎意料的是,几天之后那几个罪魁祸首竟然向我道歉。其他人也开始热心地和我说话,吃饭的时候都会刻意地给我留一个位子。我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对于他们虚情假意的好意,我照单全收,即使这一切别扭得像个讽刺的笑话,我也乐呵呵地陪着笑。别人怎么看我怎么想我,我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想,那些丰富的想象力和似懂非懂的联想能力,已经足够满足他们所有的猎奇心理了。我不怪丁建业,他并没有说错,或许我真的是个贼。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个童话故事,好心的牧师收养了流浪汉,反被偷走了银器。我就像那个贼,偷走了他的母爱。倒是丁建业比我想象中多了一点点担当,在我离开之前,有一天他趁着落戏人少的时候拦住了我。
明叔整理完戏服收好之后很识相地离开了。我不知道那段时间他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觉得距离我偷钥匙的那一天又过去了很久,他似乎有了一些变化,没有再烂醉如泥。
丁建业手撑着戏箱,将我堵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