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第1/2 页)
相比於小黑等人的不甚在意,倒是羅爾德珍而視之地接過錢放進自己書包的夾層里,然後雙手抱著書包,這可是他憑自己的努力賺到的第一筆錢,晚上可得跟哥哥好好炫耀一下!
「你們幾個有住處了嗎?」唐赫順口問道。
小黑看了看自家二少爺,不知道說有還是沒有。
羅爾德先是點了點頭,接著又搖了搖頭。
「到底是有還是沒有?」唐赫笑了,喜歡的人看起來有點傻。
羅爾德開口,「沒有!」
那是哥哥給準備的房子,肯定不是自己的啊!所以問自己就是沒有!
羅爾德在心裡邏輯清晰地爭辯了一通,很快就說服了自己。
「那就收拾收拾跟我走吧,我知道有個地兒,條件還不錯,離這兒也近,你們不嫌棄就在那兒將就一晚上吧。」唐赫在心裡補充了一句:主要是便宜。
豎店作為全國最大的影視基地,每天都有無數人蜂擁而至,裡頭的路也七拐八繞的,很像一座迷宮,每天都有新的布景搭起來,也有舊的劇組離開。
羅爾德像是個好奇寶寶似的,張望著四周。
走著走著又回到了招賢小院,負責登記的人早就下班了,但兩邊的長廊上還有不少人,或坐或倒。
夏天的晚上很多人為了等活兒也為了省錢,常常都是在招賢小院的長廊里湊合一晚。
很多新人來的時候兜里就沒兩個錢,要是第一天沒找到工作,自然也就住不起賓館。
唐赫剛來的時候也常常縮在招賢小院的角落裡,幾張報紙就睡一晚。
他目不斜視地領著人出了招賢小院,右拐就是一條街,也被稱為「入戲街」。
這條街上什麼店都有,而且往往一家店都有很多的功能,比如賓館也是飯館,報刊亭也是水果攤子,服裝店也能理髮……
即使是十年後,這條街也沒有太大的變化。
二十歲的唐赫在這條街上生活了兩年,而三十歲的唐赫再回頭,看到的卻是自己將近十年的過去。
他直到二十八歲才從這條街上搬出去,一個是因為一直沒錢買房子,二也是因為在這裡呆久了,街里街坊都處出感情了,他把這兒已經當成是自己的家了。
唐赫的腳步在一家賓館外停下,伴隨著一陣叮鈴哐啷的響聲,他熟練地推開門。
羅爾德站在門口抬頭看了看招牌——便宜賓館。
這家店的名字真的夠直白!
「進來啊!」唐赫拉著門把手站在門裡看向羅爾德。
旁邊的小黑一臉嫌棄地看著這個這條街上最破最舊的賓館,一度懷疑唐赫是收了錢才帶他們來這兒。
羅爾德沒怎麼猶豫,當即抬腳準備進來。
他們一行六個人還沒全進來就聽見櫃檯處冒出了一個頭,扎著雙馬尾的小姑娘瞪圓了眼睛,嗓門甜美中帶著兇狠,「誰啊,門開那麼久,冷氣都要跑掉了!」
唐赫一扭頭,和小姑娘一對視,立馬笑了,「隆隆,還沒睡呢。」
小姑娘立馬變了臉,從櫃檯處「蹬蹬蹬」地跑出來,「唐哥,你回來了!」
她出來倒不是為了迎接唐赫,而是親自上手,催促著羅爾德這邊的六個人趕緊進來。那姿勢宛如吆雞趕鵝!
「你們快著點,大老爺們怎麼走路這麼慢啊,冷氣跑了又得開空調,合著用的不是你家電!」
羅爾德被批評了就小碎步挪到唐赫旁邊,爭取給後面進來的人留下更大的空間。
主要是這家賓館沒有大堂,進門左手邊就是個櫃檯,右手邊一條靠牆的長椅,留給人落腳的地方很小,他們六七個大老爺們一進來,地方就更顯擁擠了。
小黑本來就對這家賓館頗多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