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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你把最心爱的东西现给别人看,结果对方却告诉你说,“没什么嘛”的心情是一样的。
不巧的是,她元大小姐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见不得别人拿那种受伤小狗似可怜兮兮的眼神看她。每当别人那么做时,不管错在不在她,都会让她觉得很内疚。
因此,当她看见管理员伯伯居然露出那样的表情时,各位也就不难猜测她接下来会说出什么样的话了。
“我是说,我怕我工作太忙没时间看。”她连忙堆起笑,想要弥补自己犯下的错。“如果你不怕我借很久,我就带回去慢慢看好了。”
“没关系啦。”老伯伯终于重展笑容。“我家里有好多本,这本你就拿回去慢慢看吧!”
第二章
带着警卫伯伯借她的书,在等电梯百般无聊之际,元秀娟开始研究了起来。
她这个人看书有怪癖,喜欢先研究书皮、封面、作者资料和后头的版权页,彻底地了解有关这本书的各项资讯之后,才开始看里头的内文。
这个习惯是受了她某个恋书成癖的好友影响。据好友所说,这是一种“虔诚的膜拜过程”,代表对一本书的重视。她倒是没有什么特殊想法,只是在耳濡目染之下养成的习惯罢了。
这本书的书名叫《永恒》,书名通常是具有一定的指标意义的,用来做为一种象征,象征书中的某个主题。
而在这本书中,它被用来象征男主角的爱情。
一本名为《永恒》的书,一个痴心男子与一个完美女人的故事,最后女人走了,永不回头,只留下男人痴心等候……
简单地说,这是一本有关爱情的文学作品。差别只在它的结局并不美满,违背了“爱情至上”和“从今以后,王子与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这两项原则罢了。
她快速地把一堆推荐的序文看完,里头全是歌功颂德之声。
说的不外乎是这本书有多么多么地好看,里头的人物和情节又是多么多么地撼动人心,接着一定不忘补充一句:“像这种好书实在非常难得,值得你买回家收藏并细细品味。”
难道都没有新鲜一点的辞吗?
如果一本书真的好到让人爱不释手,根本毋须他们振声疾呼,自然会有人买回去拜读;若是这本书烂得让人连翻都不想翻,难道会因为看了这些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出自客套的赞美就把钱掏出来砸吗?
现在经济这么不景气,冤大头已经不多了。
这个时候,电梯来了,她走进电梯里,按了楼层按键后,就靠着门继续翻看手中的小说。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这的确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当她翻开故事的第一章,读了第一行之后,就再也无法把视线从那些文字里移开。
因此,当她听到“当”的一声时,她并没有抬头,直接就捧着小说走了出去。
也因为这样,所以她并没有发现门外有人,于是便结结实实地和那个人撞个满怀。
“痛,痛!痛!”
她抚着额头往后退,手中的小说在经过两个人身体的挤压之后,掉到地下,有几页形成了大大的摺痕。
当她看见那本今天才刚借来的小说居然惨遭如此下场时,马上忘记了自己的皮肉痛,连忙拾起小说,企图将它恢复原状。
天啊!这可是跟别人借来的啊!要是让老伯知道她这么糟蹋他心爱的书宝宝,一定会难过死的。
想起管理员老伯不舍、难过的表情,她更是拼了命地用手企图抚平那些摺痕,一下子又是压又是吹的,几乎用尽所有方法,但是毁了就是毁了,这本书再也不可能日复它原来崭新的样子。
她跌坐在地上,两眉紧皱。
“完了……”算了,干脆买一本新的还老伯伯吧,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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