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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不遇平時喜歡藏拙。
但是金鑲玉對他是非常了解。以刁不遇庖丁解牛的刀功,一般的江湖人,還真不是他的對手。
「是。」刁不遇慎重地點頭。
秦至庸嘆了口氣,說道:「我先回房間收拾一下。」
其實秦至庸沒什麼可收拾的,就兩套衣服,還是金鑲玉送給他的。他原來穿的那件衣服,已經燒掉,留著沒什麼用。
到了什麼地方,就穿什麼樣的衣服,做什麼樣的打扮。這叫做入鄉隨俗。
切不可標新立異。
回到房間,秦至庸疊好了衣服,看到桌子上的四書五經,沉默了一下,將書本放進了包裹里。
讀了儒家的書,秦至庸的心性和心態才有了改變。這幾本書對他來說,很重要。
枕頭邊的剔骨刀,秦至庸同樣要帶走。
防身用。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無。
要是遇到了強盜土匪,威脅到了自己的性命,絕境時刻,秦至庸只能放手一搏。
秦至庸背著包裹出了房間,金鑲玉和刁不遇已經準備好了乾糧和盤纏,還有清水。
銀子放在桌上,秦至庸目測,可能有一百兩之多。
「老闆娘,這些銀子……」秦至庸話還沒有說完。
金鑲玉手一揮,說道:「別推辭。銀子是你的工錢。我金鑲玉恩怨分明,不會讓你秦公子白幹活兒。你若是嫌多,就當是我資助你讀書考科舉。以後你做了官,可別忘記了老娘。若是真有一天,老娘在邊關大漠裡混不下去,說不定就會去投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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