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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悴色夭。天地所生之命绝矣。死于冬者。五行之气。死于四时之胜克也。开之曰。心思虑伤神者。脾志并于心也。余脏同。
脾忧愁而不解则伤意。意伤则 乱。四肢不举。毛悴色夭。死于春。( 音闷)
忧愁。肺之情也。如脾因忧愁不解。则伤脾脏之意。意伤则 乱而四肢不举。盖意乃心之所生。
而脾主四肢也。
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忘不精。不精则不正。当人阴缩而挛筋。两胁骨不举。毛悴色夭。
死于秋。
悲哀。肺之情也。如肝因悲哀动中。则伤肝脏所藏之魂。魂伤则狂忘不精。盖肝者将军之官。
谋虑出焉。肝志伤。则不能处事精详矣。胆为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脏气伤。则腑志亦不正而无决断矣。肝主筋而脉络阴器。阴缩筋挛。胁骨不举。情志伤而及于形也。玉师曰。胆附于肝。脏腑相通。惟肝胆最为亲切。
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于夏。
喜乐。心之情也。如肺因喜乐无极。则伤肺脏之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意者心之发。盖喜乐无极。则神亦惮散而不存矣。肺主皮毛。故人皮革焦。
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志伤则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毛悴色夭。死于季夏。
怒者。肝之情也。如肾盛怒不止。则伤肾脏之志。志伤则喜忘其前言。夫神志相合。喜忘者。
神志皆伤也。腰者肾之府。故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夫脾志并于心。肺志并于脾。肝志并于肾。乃子气并于母也。肺志并于肝。心志并于肺。受所不胜之相乘也。平脉篇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
名曰纵。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盖母乘子者顺。子乘母者逆也。相生者顺。相克者逆。逆则伤矣。
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 痿厥。精时自下。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故用针者。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忘。得失之意。
五者已伤。针不可以治之也。
恐伤肾。故恐惧不解。则伤肾脏之精。肾主骨。故精伤则骨 痿厥。精时自下者。脏气伤而不能藏也。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志。上节论伤肾脏之志。此论伤肾脏之精。盖魂魄智意。本于心肾精神之所生。故首言怵惕思虑者则伤神。末言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神生于精。而精归于神也。夫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五脏主藏水谷之精者也。神气生于精。故五脏之精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神气绝而死矣。是故用针者。
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意之得失。如五者已伤。针不可以治之矣。故当顺天之性。
以调养其精气神焉。玉师曰。恐惧不解则伤精。先天之精也。五脏主藏精者。后天水谷之精也。神气皆生于精。故曰阴虚则无气。
肝藏血。血舍魂。肝气虚则恐。实则怒。脾藏荣。荣舍意。脾气虚则四肢不用。五脏不安。实则腹胀。经溲不利。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肺藏气。气舍魄。肺气虚则鼻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盈仰息。肾藏精。精舍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五脏不安。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谨而调之也。
此言五脏之气。各有虚有实。而见证之不同也。五脏各有所藏。五志各有所舍。如五志受伤。
则有五志之病。如脏气不平。则见脏气之证。故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也。肝者将军之官。故气虚则恐。气实则怒。脾主四肢。故虚则四肢不用。土灌四脏。是以五脏不安。腹乃脾土之郛郭。故实则腹胀。经溲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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