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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人——她认为在思想行为上能替自己负责的人都该算大人,该有宁静而独立的生活,更该有不被打扰的权力,不是吗?
她把自己拋在柔软的床上,专心回忆刚才的一切——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对白、每一个动作,她后悔那样没有教养地离开支仲。
他会为这个生气吗?一定不会,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来也不在乎呢!
他不会为这件小事而生气!他不是口口声声说她小女孩吗?
悄悄喜欢着他的小女孩!
她移动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能肯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机会接近她呢!
是——这样的吗?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觉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没有,绝对没有,是吗?
文仲说他们是朋友,怎样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见面时,可要好好地说一声对不起——唉!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文仲说不定会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气似的态度,要和气些、要温柔些、要像个女孩些——会把文仲吓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来。
和文仲在一起是种很美、很恬适的感免,即使是拌几句嘴,各人讽刺几句,都那么令人回味!
他是个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气质!
又有人在敲门,又是阿彩!
“小姐,电话。”
“告诉他我不在!”咏梅用枕头盖住头。“叫他以后永远别打来了!”
“小姐——”阿彩以为听错了。
“去说吧!”她再说,当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绝他!
她似乎对文仲变得蛮有信心了呢!
二 陌生王国�
整个礼拜的过程中,文仲连一眼都没看咏梅。
那么大的一个人就站在他面前,难道他看不见?他故意不看罢了,他在为昨晚生气,这小气的男孩子!
叶爱琳打扮得令全教堂的人注目。她不浓艳,那发型、那淡淡的化妆、那名贵的套装,就连又宽又大的自色诗袍都掩不住她的吸引力。
文仲有理由看她的!
咏梅呢!她永远是打褶裙子、套头毛衣!虽然质料很好、颜色很和谐,但是,平凡怎能对抗时髦!
她和叶爱琳并肩坐着简直是种悲哀!
礼拜完了,她亲眼看见文仲和叶爱琳相视微笑,她几乎忍不住要叫起来,在教堂哀还要眉来眼去吗?
她当然不能叫,否则只有自取其辱,不是吗?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她走出去,她知道林正平很可能在等她,昨晚她没接他的电话,他不会就此死心!
如果文仲在场,她会跟林正平去,至少,也算一种示威、一种报复!
果然看见林正平在对街,还是他哥哥那部二手跑车,他正在四处张望找寻她!
她回头望一望,文仲和叶爱琳出来了,她不屑地轻轻哼一声,扬手招呼林正平。“安迪,我在这里!”她提高声音叫。
从眼角瞄到文仲正在注视她,她夸张地奔到林正平的车旁,她看见那胖胖的男孩一脸孔受宠若惊。
“咏梅,我以为你真不理我了!”他说。
“怎么会?大家是同学嘛!”她装做无意地回头看,文仲正扶叶爱琳上的士,她的脸色都变了。
“今天去哪里玩?”
“随你?”林正平几乎跳起来,怎么幸运至此?是因为在教堂门口吗?“你喜欢哪里我绝对奉陪!”
“那——”她再瞄一眼,叶爱琳那部的士开走了。“再去新界吧!我们俩一起玩水上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