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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世,或是否真有此人,只要到她住的街上去打听,结果很快会出来。
如果这样她们还想串通的话,也太愚蠢了。
所以,他信;或者说,终于找到了能够相信的理由。
“还能去哪里?当然是到我那去!我要看着她,免得哪天被人怎么了都不知道!”笙歌话中有话,全是冲着雷观月来的。
“既然她肚里的孩子是我的,就必须住在我家。”往前站了一步,全身散发出胁迫的气息,雷观月从头到尾没有提到一个不字,只在轻柔的语调中融合强硬的态度拒绝。
“别想!她得住我那里!”笙歌歌唱般的嗓音高喊。
“免谈,她得住我那里。”雷观月毫无起伏的嗓音不受影响。
“我不能回我自己的家吗?”眼见他们吵得不可开交,廉欺世想到折衷的办法。
“不能!”眼前一对像是悍卫各自领地的男女同时朝“领地”吼。
“……”廉欺世想反驳。
怎么没人把她的意愿当一回事?
“有喜了这种事你竟然需要拖到三个月才发现,身为女人有很多迹象可以察觉吧!”不给她说话的机会,笙歌没好气地咄道。
“我向来是三个月来一次癸水,所以没怎么仔细去推算时间,反正算到一半也会忘记。”廉欺世认为自己忘得很应该。
连自己的……都会忘?
虽然雷观月不是很了解女人的癸水应该多久来一次才叫正常,不过笙歌一脸不能苟同的样子,应该事关重大,于是他当机立断决定——
“无论如何,她非得住在我那儿不可。”
第6章(1)
天早己鱼肚白,雷观月尚未歇下。
依他的体力,要是错过时间未眠,眼下很快会浮现阴影,白皙得有些透明的皮肤底下很快会有血管浮肿,红铜色的眼珠也会布满血丝,加上有些凌乱的银白发丝,看起来更恐怖。
但是还不想睡。
雷观月腰杆笔挺地坐在廉欺世的床畔。
床上熟睡许久的她,睡姿极其恬静,丝毫没有平时活泼的影子,沉稳的呼吸给人一种持续到天长地久的错觉。
以前,他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这样凝视一个女人的睡颜,且这个女人还是前一晚他打算送走的那个。
真的是差点酿成大错。
差点……他就要把自己孩子的母亲给送走,而且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那是他的亲生子,也永远不可能见到他或她。
雷观月静悄悄地凝视着她,视线落在那还很平坦的小腹上。
在那里,有他的孩子……
面色凝重的病白面容渐渐融化,被前所来有的柔和和欣喜给取代,他重新温习昨晚掺杂了太多情绪的感动。
你们擅自误认欺世是我就算了,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也算了,但是送走一个有孕在身的女人,你们不觉得丢脸吗?至少该让她留在熟人朋友的身边,安心地生下孩子才对,一点良心都没有!
这些都是在得知他们送走廉欺世后,笙歌直指着他的鼻子骂他的话。
他不是特别会看人的人,可一个原本漂漂亮亮的姑娘,不顾形象哭得脸红鼻子肿,骂他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当下他不知如何反驳。
客观的评论,把一个才刚知道自己怀孕的女人,像烫手的山芋一样,亟欲摆脱,确实很糟。如果昨晚他够冷静,一定能做更好的处理,而非被严长风的话给影响。
不……早在她用过于清澈的眸光看着他,对他提出离开的决定时,他该及时察觉事有蹊跷,而非因为害怕背叛,做出错误的决定。
毕竞,这个女人……他也己经相处了三个月,不是吗?
只要仔细回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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