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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尸体,被放进了这一粗陋的棺木之中。
没有举行任何仪式,汤姆将妻子埋了。两年前,汤姆用雪橇带着她来到这个荒芜之地,现在,他又用雪橇将她的身体运到了离家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密林中。
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因为她短暂的生命几乎都是在荒僻的丛林度过的,因此见过她的人很少,即使见过,印象也十分模糊。后来,人们很难说清楚她的长相是什么样子。
一位传记学家在林肯死后,曾去访问那几个见过她而且还活着的人。当时,她已谢世半个世纪之久,人们对她的记忆,就像一场遥远年代的梦,连她的外貌,都没有大致的说法。有的说,她是“壮硕矮胖的女人”;有的说,她“身材苗条”;有人记得她的眼睛是黑色,另一个人却说是淡褐色,而有人更肯定地说是蓝绿色的。她的一个曾跟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五年的表兄,名叫丹尼斯·汉克斯,一会儿说她有一头浅色的头发,一会儿却又改口说她的头发是黑色的。
她去世后60年了,坟头连一块石碑都没有。后来人们才知道,她可能是挨着她的舅舅和阿姨入葬的,如今已难以确定三座坟墓中,究竟哪一座是她的。
汤姆在南施死前不久,盖了一间新木屋,它有四面墙,但没有地板、窗户,也没有门。屋子前挂了一张肮脏的熊皮,里面阴暗、发臭。汤姆让两个没娘的幼儿料理家务,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在树林打猎。亚伯拉罕照看着炉火,莎拉则负责煮饭,亚伯拉罕还要到一英里外的溪中提水。他们连刀叉也没有,用手指抓着吃;他们的手难得有干净的时候,因为取水太远,而且又没有肥皂。母亲在世的时候,可能自制过软碱皂,可她留下的一点儿早就用完了。汤姆又不愿动手做,而孩子们不知道怎么做,所以,他们就过着越发贫困而肮脏的生活。
他们从来不洗澡,在整个漫长的严冬里,也极少洗那些脏而破的衣服。床是由树叶和兽皮铺成的,同样肮脏不堪。小屋里不见阳光,火炉或者猪油灯是惟一的光源。从描述拓荒地区生活的其他文字中可以想像得出,一个像汤姆·林肯这样没有女人照料的家,会是怎样一番景象:臭气熏天,到处都是跳蚤和害虫。
一年以后,汤姆决定再娶一个妻子,让女人来整理家务。他也受不了这种脏乱了。
汤姆在13年前,曾在肯塔基州向一个名叫莎
拉·布希的女人求过婚。那女人不同意,她嫁给了哈丁郡的一个狱卒。现在,狱卒死了,给她留下三个孩子和一些债务。汤姆心想,如果现在再向她求婚,可能会很有希望。于是,他跳到溪里洗了个澡,用沙子搓洗了一番黑乎乎的脸孔和双手,然后佩上宝剑,穿过茂密的森林来到肯塔基州。在伊丽莎白城,他又买了一条丝质吊裤带,吹着口哨求婚去了。
时间已到了1819年,这一年,世上的新奇事每天都在发生。整个世界都在变化,有艘轮船横越了大西洋。人人都在谈论着各种新的进步和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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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的财富(1)
在林肯第一次当选国会议员时,他在“教育程度”栏上填的是“不全”。
直到15岁,林肯才开始认字,虽然开始时十分吃力,但总算是能读点东西了;写作的能力,当然无从谈起了。有位在森林中流浪的教师,在这片拓荒地上设立了一个私塾,那是1824年秋天的事情。从此,林肯姐弟俩每天都到新老师阿策尔·朵西的私塾里求学,他们早晚都要走四英里路的林中小道。朵西老师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谁若不高声朗读,他就用教鞭打谁,因为他相信只有大声地朗读,才可以看出学生是否在用功。因此,每个学生都扯开嗓门,努力念得比别人响。就是在四分之一英里以外,朗朗的读书声还清晰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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