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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说罢亲手把莫环给扶了起来,抱上了他自己所乘坐的驼轿,吩咐驼队继续前进。
在这位慷慨仗义的秦雷救助之下,莫环总算拣回了一条残命。
第十天,这队骆驼已经来到了一个叫“搭克苏”的地方,这是一个接近甘肃的塞外小镇,镇上所居住的几乎全都是来往沙漠的客商,他们所居住的房子,也全都是一些用羊皮搭成的帐篷。
这十天之中,驼队的主人塞外熊秦雷,对莫环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在他眼中看来,莫环只不过是一个可怜无依的老人。
因此,到了搭克苏之后,秦雷就老实的告诉莫环说:“老朋友,你要是愿意的话,你就留下来,我秦雷也不在乎一个吃闲饭的人,你看怎么样?”
莫环这时看来已大致复原了,十天以来,他已对秦雷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他知道,这秦雷是一个极为富有的人。
金钱——莫环想到了钱,这是他眼前认为最需要的东西了。
一旦有了钱,他就可以改变眼前生活,老实说,江湖上的生涯他实在也过厌了,如果有了钱,在这塞外地方,他不但可以逍遥的享受余生,而且也就不必再愁冷红溪对自己纠缠不休了。
有了这种心意,他立时一口答应了下来。
驼队就在搭克苏停了下来,塞外熊秦雷的家也居在这里,秦雷在这里有大群的骆驼,另外还有一个往内地贩送牲口的大马场,养有牛马数千头以上。
莫环在搭克苏住了三天,已然把秦雷全部的情形都摸清楚了,以后所要做的事情,简直是太容易了,在莫环如此一个身怀奇技的老江湖看来,这种事情容易得如同探囊取物,可怜的秦雷,一番好心救人,结果却落得了一个身遭横死的下场!
自此以后,莫环就接收了秦雷所有的财产,他由一个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的江湖人物,摇身一变,变成为一个沙漠里富比王侯的大客商。
他并且为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常乐福”,由于他那一身奇异的武功,不久,这沙漠里半壁江山,已完全控制在他的手中。
莫环虽是极力的掩饰他本来的面目,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久,人们也就都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在甘青道上,这位常乐福拥有上万的骆驼,手下的人在数千以上,另外他还控有两处马场,在“搭克苏”建起了一座宫殿似的住宅,美其名日“北风馆”。
常乐福——也就是昔日的莫环,在北风馆里,真正可以说是纳福了。
生活的优裕,使得他发福了,他那原本断了的一只手,现在已装上了一只纯金制成的假手,因而在半年的时间里,他博得了一个“金臂王”的绰号。
金臂王常乐福的大名,在整个的西北道上,提起来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常乐福在囊括了整个北部沙漠之后,已用不着他亲自出面做什么了,他手下的家奴多在千名以上,所有川甘道上的客运,已完全由他包办,任何人是不能接上一手的,今日的莫环,比之昔日的情形,真正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在北风馆里,这位富比王侯,年迈的老人,却老不知耻的纳了三房侍妾,常乐福真是享尽了人间艳福。
现在,他再也不去想昔年风尘中事了,当年被囚云贵十万大山之事固然是绝口不提,就是对冷红溪这个人,他也不会再去想了。
常乐福虽已年过古稀,可是由于他早年艰苦的生活,卓绝的内功,练成了钢铁似的身子,至今看起来,仍然是精神抖擞,面放红光。
他人本来矮小,这时一发胖,看起来更觉得丑陋不堪,他头上的长发,也都变成了银白的颜色,除了偶然的机会,他在场子里练一练功夫,绝大部分时间,他是不会想到“武功”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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