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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独自仰望天空发呆,仿佛你还在我身边。
回想起你的一切,洁白的衬衣,温柔的笑靥。
头闷在被窝之中,晶莹的泪水划过脸庞,无声无息。
回忆之水像海浪般涌来,湮没一切。
海浪过后的沙滩上,记忆的碎片散发着银光,用手拾起,割破纤细的手指,鲜血顺着指尖滑落,地上血迹斑斑,绽放妖冶的玫瑰。
玫瑰的刺深深刺入我的心。
升入初中后会有同学问我:“你喜欢汪智吗?”
“我不喜欢他。”
这句话隐藏的背后是,我曾经喜欢他。
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喜欢过你,父母没有,最好的朋友也没有。
这是深埋于我心中的一个秘密,我小心地掩藏着它,不让它见光。
我会想,如果当初没有拒绝你,今天会是什么样?
如果去掉句子前面的那个限定词“曾经”,又会是什么样?
只是假设,没有如果。
风住尘香,
花开花落年复年,花自飘零水自流。
我短暂的十五年华,你占去了三分之一。
三年过去,我已经不再经常想起你。偶尔短暂的回忆也不再遍体鳞伤,心中却依旧残留微微的疼痛。我装作不在意。
玖
“Once we dreamt that we were strangers。”(有一次我们梦见彼此是陌生人。)
空寂的柏油马路,行人稀疏。偶遇你,擦肩而过。
转角回眸的瞬间,笑靥如花。
直线在相交后向着相反的方向无限延伸,从此,你我越走越远。
拾
我站在时光的尾巴上蓦然回首,物是人非事事休。
把你存放于心底深处,永远铭记,我少年时的男孩……
FIN
周五 阴
乱红
乱红
——三弄丝竹第一篇
文/林逸雪
此情唯有落花知,万叶千声皆是恨……
——题记
壹
他*倜傥,年仅22,已是情场老手,身边美女如云,却从来未对任何一个女人动过真心。他有钱,是一个大公司的继承人,当然也有英俊潇洒的外貌。几丝黑发随风飘扬,冷峻的脸上有一双摄人心魂的血红色的眼睛,深不见底,让人一看仿佛就被它深深吸引,堕入其中,无法自拔。
他背地里还是一个赫赫有名的杀手,手上沾染的鲜血不计其数。他从小无父无母,是由舅舅抚养长大的。舅舅让他加入了组织,从小教他各种残忍的杀人招数,频繁地给他布置任务,并告诫他说,杀手是不能拥有情感的,那样会制约许多东西。他还说了,这么做是为了他好,为了他长大为父母报仇。他就这样血雨腥风地生活了22年,虽然还未报仇,却已经有无数条鲜活的生命葬送在他的手中。他一直询问舅舅,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替父母报仇,舅舅总是告诉他,不远了。
终于有一天,他等到了想要的答案。
天阴沉着脸,压得人喘不过气。乌云在昏暗的苍穹中四处游荡,没有一丝明亮的色彩。他疾步走进了地下室,呼吸有点急促。走廊两旁只有几盏微微摇曳的烛光,很潮湿,昏暗,还有一种刺鼻的气味迎面袭来,但他毫不在意,已经习惯。
您找我?
走廊的尽头,小巧的香炉飘着袅袅轻烟,紫色檀香木椅上悠闲地倚着一个年龄40左右岁的男人,翘着二郎腿,一脸说不清道不明的笑意,眼睛盯着手中不停转动的精致玉制酒杯。地下室里微弱的光线打在他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