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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的第三部小说,不论后未作为《萨托里斯》还是作为《坟墓里的旗帜》出版,都不无瑕疵;但在他的写作生涯中占极其重要的地位。有两大原因:第一,它标志着福克纳已脱颖而出,成为一个具有无比独创性的作家,这是以前任何一部作品所未见;第二,这里已露他所说的“伪”的端倪,书中所蕴含的苗子和所声明的伟大,将是他今后的方向。此外,颠沛的出书过程改变了作家的一生。《坟墓里的旗帜》如果一帆风顺地出版,福克纳可能回头续写《亚伯拉罕神父》,也可能就此不会有《喧哗与骚动》。
《喧哗与骚动》明确地证实了《坟墓里的旗帜》含蓄地提示的东西:那就是,困扰福克纳的力量不仅有外界的、社会的,还有内心的、心理的。《亚伯拉罕神父》以之为中心的社会、经济和人口的错位,也出现在《坟墓里的旗帜》中,主要在几个斯诺普斯家的人身上。不过,《旗帜》主要写禁止的欲望和行为、男人排挤男人、占有不准染指的女人等问题。《亚伯拉罕神父》和《坟墓里的旗帜》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有懦弱无能的父亲和自强不息的子孙。尽管书名不同,斯诺普斯家族的故事都是从子孙写起,特别是长子弗莱姆。《旗帜》以曾祖父、曾姑婆、祖父和儿子为主,父母一代几乎不提。另一条线讲霍拉斯·本博对妹妹娜西莎的暗恋。
《坟墓里的旗帜》取材于本家族本地区。福克纳回忆老上校的强暴和光辉,创造了命运不济的萨托里斯世家。约翰·萨托里斯上校的生与死中有几个重要插曲—
—特别是他在战争中的表现、修造铁路、死的方式以及墓头高耸的纪念碑——影射老上校的生与死。小说的发展过程中还有老巴亚尔,一个火气不小、威风凛凛的人物,终日沉缅于其父的遗物中;颇像福克纳的祖父在“大宅”中给他看祖宗的遗物。
老巴亚尔颇像小上校,常同姑妈和友人、仆人讲老上校的故事。福克纳家族爱讲老上校的惊险生平,这一传统被直接用进小说,提供了许多穿插性素材。福克纳既依赖家人融回忆和发挥于一炉的习惯做法,又对它将信将疑,这一点也直接写进小说,特别是借珍妮·萨托里斯·杜普雷姑姑之口,叙述老上校的兄弟(第一个巴亚尔)
之死:“这个故事她讲过许多遍……内容随着她的年纪一起增长……最后把两个莽撞而放荡的少年的愚蠢玩笑发展成一场侠义的悲剧”。和他笔下的人物一样,福克纳在创作源泉的涌流中找到自由。他以前读的诗歌都是书面的,因而固定不变。他以前听的故事都是口头传说的,而且不止一种说法,因此允许而且欢迎发挥。
《坟墓里的旗帜》除了萨托里斯一家外,还有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的其他社会因素,只缺印第安人。萨托里斯家的黑人奴仆中有可笑的、有倔强的、有精明能干的、有笃信宗教的。巴亚尔在圣诞节去探访的那家黑人,依靠坚毅的意志和虔诚的信仰度过巨大不幸。另一家麦卡伦则是福克纳深深赞赏的勤恳、独立而谦卑的自耕农。《亚伯拉罕神父》中有几个人物,包括斯诺普斯家的成员和V。K。苏拉特,出现在《坟墓里的旗帜》中。自耕农出身的苏拉特虽不再依靠土地为生,仍保持稳重的品质。懒散佃农出身的斯诺普斯家代表没有道德、不分是非的野心。
《坟墓里的旗帜》和《亚伯拉罕神父》一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中心城镇杰弗逊、附近的村庄河流、一条铁路,总之,约克那帕塔法的特征一应俱全。福克纳描述的世界在许多方面是传统社会,是有事大家知道、出事大家承担的村落社会,是叙事式社会。通篇贯串了福克纳对“生他、养他的这片土地的沉思的爱”、“他喜欢那里的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