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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部突出似圆锥体,其顶端为裸露的软骨垫(也就是拱鼻);每脚有4趾,且硬蹄,仅中间2趾着地;尾巴细短;犬齿发达,上犬齿外露,并向上翻转,呈獠牙状;野猪耳披有刚硬而稀疏针毛,背脊鬃毛较长而硬;整个体色棕褐色。
“好险……”李成被拉上了坑外,周围的猎人把洞口封住,野猪被困在五六米左右高的坑内,四下乱撞,气势惊人,灰尘漫天飞舞。
上来之后的李成对诺亚说道:“是不是要等野猪累了再套?”
“是啊,这头野猪个头太大了,贸然去套,很可能被它挣脱,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野猪,好在我们预留了比较大的空间和深度。”诺亚一脸高兴的样子,这头野猪足够今天大家吃了,响尾蛇部落一共有四个村落,三个在周围护卫主村落,每个村落居住的人数大概在200多左右,主部落则有400多,也就是目前李成等人所在的村落。
李成大致估算了下这头野猪的体重,说道:“起码有400磅吧,今次算是有口福了……”野猪肉鲜嫩香醇,野味浓郁,且瘦肉率高,还具备药用价值,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啊,而且是这么大一头,400磅差不多是362斤,家猪要养这么大都不易,何况是大山深处的野猪呢?
也难怪生活在这么久的诺亚也很少见到这么大的野猪,一般来说野猪也就百来斤左右,这头野猪的攻击性极强,如果不是束缚了它活动的区域,估计这十多人来拿下它,也是比较困难的。
众人等了一会,发掘野猪还挺聪明的,知道被困住了,所以冲撞了一阵无果之后,立马改变了战略,使用拱鼻和獠牙作为铲子挖掘一条通道,企图逃离人类的围捕。
还别说野猪打洞的本事不逊色于老鼠啊!挖掘通道的能力并不慢,如果李成等人再不行动,也许这头大号体重的野猪就会以“土遁术”逃跑。
“诺亚,行动吧,再等就没机会了。”李成建议道,语气中有些着急,毕竟这事关晚上是不是有野猪肉吃啊!在国内可没这种机会经常吃野味啊,野猪国内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啊!寻常老百姓哪里敢吃,当然某些人除外。
诺亚也明白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不然一天的辛苦全都白费了,立刻发布命令让爱斯基摩人族人马上攻击!
站在坑上的爱斯基摩猎人娴熟的用套索绑住了野猪的身子,还在拱土的野猪,被限制了行动,不由得暴怒不已,与坑上的几名爱斯基摩人角力。
一声清脆的“啪”的声音传来,李成定眼一看,原来是麻绳断了,五六根拇指大小的麻绳也限制不住这头400磅的大肥猪,其力量之大可想而知,况且还是与这么多身强力壮的爱斯基摩人对抗。
“不行,活捉不大可能了,还是我亲自动手吧,老大,借你的军刀用用。”诺亚脱掉上衣,露出钢一样的肌肉,李成一脸的羡慕,想着自己的鸡排身材,如果不是龙威这个金手指在手,别说灰熊了,见到狗熊都要绕着走……
当然灰熊和狗熊(黑熊)一样厉害,没什么区别,要说区别,只是叫法的不一样罢了。
李成拿出响尾蛇大马士革军刀交给了诺亚,只见他用土著语招呼了一声,坑上的爱斯基摩人一副了然,换了更加粗的麻绳,再次套上了野猪,可能是力气用得太多了,野猪有些瘫软了,诺亚看准时机,一跃而下,手持大马士革军刀,一刀捅进了野猪的喉咙处。
一阵凄厉的杀猪叫声,差不多方圆百里的人都能够听到,站在附近的李成,耳膜差点就要被震破,产生暂时性耳聋的症状,李成也不犹豫,抄起一个盆,跳了上去,接着野猪的鲜血。
猪血可是一个好东西,这些不能糟蹋了……
一般在老家杀猪的时候,为了增加猪血的口感和缩短凝固时间会添加盐水,此时李成没有想这么多,直接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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