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頁(第2/2 页)
如此,還是覺得她十分膽大敢想。可羅清秋畢竟是現代人,一些兇殺案總還是聽說過的,怎麼會有那般容易被嚇到呢。對於此案,她只是慶幸,當初沒有吃那客棧的招牌包子。
事情了結,羅清秋給馮思雨寫信,將這經歷講與她。
作者有話要說:
沒想到我居然用一章就寫完了案子……不過這篇文本來就是日常為主噠。
ps人肉包子的味道千萬不要當真啊。
第17章 【仁宗皇帝】
上元節的時候,羅清秋就打算回趟舒州了。只是後來去治眼睛,開始施針,不能輕易中斷,就決定先將這件事放一放。前幾日問過公孫策,公孫策說眼睛的施針再有幾天就能結束一個療程了,再等等便可動身了。
在信中,羅清秋便將這案子,以及最近在開封發生的種種,能想到的,告知馮思雨。又告訴她,自己過幾天會去找她。
之前寫給馮思雨的信,她也收到了回信,沒什麼特別的,馮思雨的日子還是同從前一樣,寫信不過報個平安。
將信封好,托人帶到舒州,羅清秋到廚房去,拿自己喝的藥。
藥已經晾得能入口了。這藥里並沒有加黃蓮之類的苦藥,只是但凡良藥皆苦口,肯定是不好喝的。
雖然不是第一次喝了,羅清秋端起碗,下咽之前,還是得先做好一番心理建設。
羅清秋想,這是治眼睛,也就罷了。日後自己千萬不能生病,能不喝藥就不喝藥。
她當真是畏苦的,記得十二三歲的時候,有次吃那種一次一包的小顆粒,就因為味道實在噁心,咽下去沒一會兒便全吐了出來。後來再生病,就跟爸媽哭著喊著,只吃膠囊、藥片那種不用過舌頭,且什麼味道的藥。
將藥放到唇邊,再放下,又舉起,又放下。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