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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上下点个不停,哈出来的气里充满酒臭味儿。
醉得这么厉害,他不禁有些怀疑,她真的了解他说的话吗?
呃……不太保险,他还是先把火关了,回去戴完眼镜后,再来处理一切。
“小薛,你坐下。”他搬了张椅子给她。“在我回来之前别乱动喔!”
“好,没问题。”她坐在椅子上猛点头。
果然他的顾虑是对的,她根本就醉得神智不清了。
他回房戴上眼镜后,顺便帮她冲了杯浓茶给她醒酒。“小薛。”
把杯子递给她时,她依然颔首以对。“好,没问题。”
萧士诚不得不辛苦点儿,喂她喝了口茶后,才转身继续准备早餐。
被茶叶中的苦涩唤回些许神智的薛宇注视着萧士诚忙碌的背影。他们的“孽”缘结识在二十人年前。
“孽”这个字是她送给他的;对薛宇而言,认识萧士诚是幸运女神送给她最好的礼物。
从小在一起长大,念同一所学校,以及到现在住同一栋大楼。萧士诚都是人们口中的“怪胎天才”,聪明、乖巧、忠厚、老实,除了迟钝一点之外,他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好男人。
反观她自己,一身天赐的怪力是唯一的优点,她有自信打架绝不轮人,至于其他……算了吧!打小,作业是他帮她做,无论是家政、工艺、美术……都一样;长大后,三餐赖定他、家里水电他一手包、连工作上的麻烦都推给他……唉,她是不是有点赖皮?
想着想着,心情不免沮丧。“呜!”薛宇不禁痛苦地锁紧黛眉,直线型的脑子果然不适合用来思考。
“小薛,帮我把菜端上餐桌好吗?”
萧士诚转过头来,在递给她一盘生菜沙拉之际,盖在浓眉的前额发丝稍稍飞扬了起来,露出眉尾一点赤红色的伤疤。
对了!薛宇两指交叉一弹,她怎么忘了自己最大的优点呢?
他眉上的伤就是刚进幼儿园小班时,被大班的学生打的。那时,他迟钝得只会哇哇大哭,倘若没有她见义勇为的出手相救,也许他早被打死了。
还有,他中指上的伤是小学时被路边的野狗咬的,手臂上的伤是高年级学生勒索他时打的……他太聪明,可也太迟钝,常常是同侪朋友们嫉妒的焦点,遭欺负是家常便饭,每回都是她出面保护他。
他们是文武疏途,却又合作无间的好“兄弟”;她保护他的生命,他则处理她生活上的一切琐事,很公平嘛!
“诚诚,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哦!”薛宇接过菜的同时,不忘再提醒他一下。虽然不用他一命还命,但警告他不准抛弃她、忤逆她倒是事实。
“我知道。”他端着粥走在她身后,经过饭厅与厨房间的走廊时,望了一眼廊柱上的刻划。“都记在墙上呢,你总共救过我二十八次,我不会忘记的。”
自幼薛宇就很懂得贩卖人情,每救他一次,就用刀在他家墙上刻下一横,累加至今已经有五个半“正”字了。
薛宇把菜放在餐桌上,若有所思的目光盯着柱上的刻痕。好陈旧的痕迹,都快看不见了,最后一划似乎是十年前刻的吧?自他成年后,她就再没救过他了。
“我好象很久没救过你了。”“你太忙,没空再成天跟着我了嘛。”他温和地微笑,帮她盛粥。
“说得也是,不过你别怕,要是再有人敢欺负你,只要一通电话打到警局,我马上带领整队霹雳小组杀过去,给他好看!”她很够义气地拍着胸膛。
“我知道了。”他腼腆地搔着头。“其实我已经长大了,不会再有人欺负我了。”
“话可不是这么说,现在的罪案千奇百怪,受害者早不拘限于老弱妇孺了,很多成年男子照样被害啊!尤其你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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