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頁(第1/2 页)
他明明看見巡捕就在附近抽著煙, 與同僚們談笑風生,漠視著眼前發生的一切。
似乎這個世界的人們早已經習慣了漠視。
他這麼想著,走過去為那個可憐的孩子收屍,然後就被抽菸的巡捕用他做夢都想不到的理由訛走了二十塊錢。
在這裡, 二十塊錢是普通人家一個月的花銷,也是富人吃一頓飯隨手給出的小費。
張三摸著早已空空如也的口袋,簡直連嘆氣都嘆不出來。
一瓶玻璃汽水遞到他眼前, 抬頭,他的搭檔, 也是他愛慕著的女人在朝他笑。
林默長發散開,燙著當下最時興的小卷,穿著白色高叉旗袍,纖白的腿若隱若現,腳下是一雙白色漆皮的綁帶高跟鞋,看起來十分的優雅高貴。
張三看直了眼,這身打扮他無論看多少次都沒法子在第一時間回過神來。
「怎麼弄得一頭汗,咱倆又不是第一次來這樣的世界,你還是怕汽車?」
張三接過汽水,手指在鐵蓋子上輕輕一彈,瓶蓋子飛出去,他一口氣喝了大半瓶,然後打了個長長的嗝。
「你還有多少錢?」
林默道:「剛剛還有八十。」
「現在呢?」
「現在就剩你手裡的汽水了。」
張三訝異道:「你被偷了?」
「不是。」林默道:「我被搶了,搶我包的是個八九歲的孩子,看他面黃肌瘦的樣子,我實在不忍心去追。」
張三撓了撓頭,站起來往四周瞅,一邊瞅一邊道:「現在換你等我了,我去找個為富不仁的王八蛋干它一票。」
林默被他逗得嗤嗤笑,不是笑別的,純粹是現在張三的形象跟以前差別實在太大,一頭打理齊整的短髮,白汗衫青布褲,雖然在林默強烈的要求下,他放棄入鄉隨俗,沒有綁腿穿黑布鞋白襪,而是穿了一雙高筒鉚釘靴,長長的藍布腰帶也換成了黑皮卡扣帶。如此搭配讓他上半身看著像拉黃包車的,下半身看著像混社會的,整體來看,活脫脫一個臭流氓。
現在這個臭流氓說要去「干它一票」,面上不見狠厲,只有無可奈何。
「不用去了,我已經找到任務目標了,不出意外的話咱倆今晚的食宿就落在他身上了。」
一聽任務目標張三就來了精神:「是誰?」
林默道:「他叫黑豹,出身石頭鄉,原本是個貧苦的孤兒,十八歲出來到這座城市闖蕩,先是跟著一位姓金的先生混,作為他的保鏢,很受信任。」
張三在聽。
林默接著道:「這位姓金的先生實在不是什麼好東西,這座城市一半違法的勾當都是他在做,他在暗中有一個死對頭,叫喜鵲,沒有人見過喜鵲長什麼樣子,有多大年紀,只知道這個人手下也有一股勢力,專門跟金先生對著幹,金先生做什麼他都知道,總是在搶在他前面把他的生意攬到自己這邊。」
張三道:「讓我來猜猜,黑豹就是喜鵲。」
林默笑道:「一點也不錯,可惜金先生沒有你這麼聰明。」
「然後呢?」
「什麼然後?」
張三道:「你的故事仿佛沒有講完。」
林默眼睛彎起來:「的確沒講完,現在的黑豹已經幹掉了金先生,把他的勢力都變成了自己的勢力,不僅如此,還霸占了金先生的女兒。」
張三已經在鼓掌了。
林默眉心微蹙:「你在讚美他?」
「我是在讚美你,我實在想不到,你是怎麼在買一瓶汽水的時間裡得到這麼多消息的。」
「這很簡單,因為我是個漂亮女人。」林默眼睛又彎了起來,只是眼中少了笑意:「像我這麼漂亮的女人在晚上獨自買汽水總會遇到點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