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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肯定前件式充分條件假言推理
如果死者的門牙、耳垂、耳屏等固定部位特徵與陳的照片相吻合,鼻樑上的一顆小黑痣與陳鼻樑上小黑痣的形狀、位置完全相同,步態特徵一致,那麼,基本上可以斷定,陳&tis;&tis;是被害者;經查,死者的門牙、耳垂、耳屏等固定部位特徵與陳的照片相吻合,鼻樑上的一顆小黑痣與陳鼻樑上小黑痣的形狀、位置完全相同,步態特徵一致;所以,基本上可以斷定,陳&tis;&tis;是被害者。
3肯定前件式充要條件假言推理
若且唯若陳&tis;&tis;的掌紋與死者的掌紋可以認定為同一,那麼,陳&tis;&tis;就是被害者;經檢查鑑定,陳&tis;&tis;的左手掌紋與死者左手掌紋可以認定為同一;所以,陳&tis;&tis;就是被害者。
陳&tis;&tis;是被害者,周的問題就更加突出了。周是秦淮區房管所木工,具有斧頭等殺人工具;家住城南,在推測的作案區域之內。加上周還具備作案時間、動機、條件,所以,可以斷定,周很可能是殺人兇手。經調查,發現周曾向白下區三條巷九號的&ldo;朋友&rdo;借用過一個小廚房,作為經常與陳幽會的場所。徹底搜查了5天5夜,終於在小房間水泥地上發現兩灘血跡,血型與死者血型一致。在周的住處秤砣巷六號也發現了大量血跡和物證,從其三哥住處糊牆的報紙上獲取了與死者血型相同的血跡,從門檻縫裡找到了陳&tis;&tis;死前所穿的&ldo;越南衫&rdo;的拉鏈和與包屍塊棉絮上相同的寶藍線。在周的表兄家查到了借用的自行車等。到此為止,可以確定,秤砣巷六號和三條巷九號是殺害陳&tis;&tis;的現常周&tis;&tis;就是殺害陳&tis;&tis;的兇手。推理如下:1肯定前件式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如果在某處查出了大量死者的血跡和物證,那麼,該處就是殺人分屍的現場;在秤砣巷六號和三條巷九號查出了大量死者的血跡和物證;所以,這兩處是殺人分屍的現常2肯定前件式充要條件假言推理若且唯若誰具有殺害陳&tis;&tis;的所有必要條件,那麼,誰就是殺害陳&tis;&tis;的兇手;經查,周&tis;&tis;具有殺害陳&tis;&tis;的所有必要條件;所以,周&tis;&tis;是殺害陳&tis;&tis;的兇手。
在嚴密的邏輯和鐵的事實面前,終於迫使周供認了自己的罪行。6月7日上午,他將陳帶到三條巷九號,將其摔倒在地,扼其頸部,使其窒息死亡。後即返回秤砣巷家中,與其母、兄共商如何處理屍體。當晚,將陳的屍體肢解後裝入麻袋,運回秤砣巷六號進行分屍。其母為造成假相,將陳的辮子剪下、剪碎、扔掉。8日上午,周犯在家繼續分屍剔骨,其母在室外劈柴掩護。8日晚至深夜,周與其兄騎自行車從城南郊至城北郊沿途找水塘、廁所拋屍,企圖滅跡。至此,全案真相大白於天下。
19迷霧重重辨人魔
1984年&tis;月&tis;日,河南柿&tis;縣&tis;&tis;村,發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故。丈夫在外服役的姚&tis;&tis;,面如白紙,側身躺在炕沿上,手抓著一個燈頭,地上散落著燈泡的玻璃碎片。她已經死了,只有一個5歲的孩子在哭著、喊著。人們連忙給在外服役的丈夫衛同升發去電報,只等夫妻再見一面,就將死者發葬。
在檢察院工作的衛同升的大哥衛啟升,聽人細述了弟媳死時的慘狀,翻騰的腦海里頓起疑雲。弟媳為人寬厚,直率,待公婆親如父母,關係融洽。雖然同升在外服役,但她們娘們的生活依然歡快,決然不會頓起輕生之念。莫非有人加害?應向公安機關報案,明辨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