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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远。他做事守法,但是守法并非那样有价值。他的公司新闻集团当时的资产仅有4 400万美元(如果排除通货膨胀因素,2008年新闻集团的市值仅为2亿美元,连一个中等规模出版商的标准都未达到)。他也没有什么能让人关注他的资本,他在纽约的创业基本上算是白手起家的。
默多克看起来很像一个容易被纽约人占到便宜的急于求成的外来者。在纽约,你总会见到一些迫切渴望成功的外来者,尤其是想要开辟一番天地的外国人,他们最容易被当地人欺负。
然而默多克却并没有犯下外来者最致命的错误—自以为是,他从来没有刻意去吸引他人的目光。纽约时报公司的总顾问兼执行副总裁詹姆斯·古德尔在20世纪70年代的纽约传媒界是一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他和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研讨会关系密切,出席这一研讨会的都是传媒界的显赫人物,古德尔也正是在这一研讨会上和默多克邂逅的。古德尔当时是一场研讨会的主持人,风度颇佳的他主动走过去和默多克交谈,因为默多克当时没有同任何人说话。身处一群早已互相熟稔的传媒界同事中间,默多克还能乐于图个清静,不主动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也许是他过于害羞了,不好意思去引起别人的关注。多年之后,古德尔用“安静、谦逊、友善、孤单”几个词来形容当年初到纽约的默多克。初次见面你很难不喜欢默多克,你也没有什么理由对他心存戒备。
当然,默多克并非一穷二白的小伙子。默多克家毕竟是澳大利亚最显赫的报业家族之一。默多克19岁来美国的时候,就在《纽约时报》的大股东苏兹贝格家族位于康涅狄格州的希兰戴尔庄园过了一个周日。也正是在这一次旅行中,他和父亲一起去白宫拜会了杜鲁门总统。默多克后来还见到了肯尼迪和约翰逊两位总统。《华盛顿邮报》的老板凯瑟琳·格雷厄姆去澳大利亚的时候,默多克用家宴招待了她。同样,当默多克来到美国时,凯瑟琳·格雷厄姆礼尚往来,为他举办了一个欢迎晚宴,出席晚宴的有很多约翰逊政府的高官。默多克也认识美国广播公司(ABC)的老板伦纳德·戈登森,戈登森把自己在澳大利亚一个电视台的节目制作业务转让给了默多克。
尽管如此,如果默多克认为自己能够在纽约也打下一片江山的话,那么他或者极富谋略,或者就是头脑有问题。要想在纽约成功,他要么运气好得出奇,要么手里有花不完的钱(但他手里并没有那么多钱),要么对媒体行业的发展趋势有深邃洞见。
事后来看,默多克的成功似乎要归功于他的洞见。媒体行业接下来的发展趋势在1974年时并不明显,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新兴发展趋势成就了日后的默多克,同时也让默多克发生了改变。但是你若认为他在1974年时就预见到了这种趋势,则不啻痴人疯语。
在1974年,几乎没人能预测出日后成就默多克辉煌事业的“媒体全球化趋势”。一方面,媒体这个词几乎还不存在,当时只有一系列互不相关的出版、娱乐和传播行业。而在另一方面,人们很少用“全球化”这个词来描述一个市场。默多克能够感觉到的只是美国很大,美国的媒体市场有朝一日也会像它的汽车市场一样对世界发挥重要的影响力。不过,这种推测也有些牵强附会。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蝴蝶效应(5)
在1974年时,还不存在一种商业模式能把你的媒体服务变为一场移动的盛宴。媒体行业和其他很多行业相比,本土化的特点更加明显。
不仅如此,美国媒体行业的变动性也相对较小,“不仅有少数几家媒体巨头垄断,而且变得越来越无趣”,这是默多克的第一印象。很多年来,美国的媒体行业都没有什么起色,法规、读者阅读习惯和落伍的科技使它的发展陷入泥潭。
整个行业的主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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