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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一抱拳,冲着乐乐行了一礼,“这就是我那小嫂嫂吧,拜见小嫂嫂,祝小嫂嫂青春永驻,跟我三哥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第一句话是问着阿信说的,后面的自然就是跟乐乐说。
虽然有一个现代的灵魂,可是听到早生贵子这四个字,乐乐的小圆脸还是红了,实在是她想得太快、太多。
不好意思的往阿信那边轻挪了一小步,阿信把手一挥,瞪了那书生一眼,“行了,哪儿那么多嗑儿。”接着对乐乐说道,“这是我在西边过命的兄弟,叫大胜。”
阿信介绍完,乐乐往前一步走,裣衽道了一个万福,“见过大胜兄弟。”
再一抬头,正看到大胜吃惊的望着阿信,眼睛直直的瞪着阿信,一脸的不敢相信,乐乐也扭头看向阿信,不由自主的问了一声,“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这话一出,阿信和大胜两人同时看向乐乐,见乐乐还是保持着半蹲的行礼姿势,大胜急忙虚抬一下,“小嫂嫂快快起来,可当不得小嫂嫂的礼。”
阿信大手一伸,轻松的将乐乐扶起,“快起来吧,都是自家兄弟用不着这么多礼,大胜还没吃饭,你去看看能做点儿什么?不用太为难,凑合熟了就行。”
说是凑合哪能真凑合,这可是阿信的朋友第一次上门。
家里还有满满一碗的海带边,软软的,特别的鲜嫩正是做疙瘩汤的好材料,只是,今晚做了,明天早上吃什么呢?
还有那大胜虽然看上去是个书生,再怎么着也是个男人,还有军营里待了五年,饭量肯定不小,单独吃疙瘩汤能饱吗?
乐乐伸手收拾海带,心里想着这普通人家总不能跟镇海候府比,做个大葱炒鸡蛋算是菜,疙瘩汤做的稀一点儿的,这样还能多剩些海带明早用,再做几张饼,这有干有稀还有菜,应该也算是很丰盛了,不会丢了阿信的面子。
经过一天的适应,虽然已经几年不做菜,乐乐还是很快就上手,疙瘩汤里加了海带,又多熬了些时间,味道格外的鲜美,饼是用面糊糊做的,软软的,里面放了点儿葱花,味道有点咸也有点儿熟葱的香甜味。
在乐乐吃惊的目光中,大胜三下五除二很快就将饭菜一扫而光,“嫂子,你这饼做的真好吃。”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在看过书生大胜的吃相后,乐乐觉得还是阿信的吃相比较好看,无论是他拿筷子还是拿勺子,都给人一种优雅从容的感觉,甚至比三少爷还好看,哪里像这个大胜,简直就是个土匪,完全逆转了他之前摇扇子的风流样子。
这样想着,乐乐就忍不住往阿信那里瞥了一眼,嘴上对大胜说道:“喜欢吃就常来吃。”
大胜喝干净碗底最后一点儿疙瘩汤,抹了一下嘴,立刻就又恢复了优雅贵公子的样子,掸掸袖子,“是得常来,兄弟我刚才还跟三哥说,以后我们兄弟俩儿的饭就在这儿吃了。”
对于这话乐乐没当回事儿,还认为他那是说笑的客气话儿,大眼睛看向又坐到炕边接着刻东西的阿信,反问一句,“兄弟俩儿?”
阿信却认真的点点头,“大胜跟他弟弟大有都是我这几年西边军中的兄弟,他们家里也没其他人了,我看旁边院子是空的,就让他们去赁下来,住得近也有个照应什么的,他们两个男人,也不摆弄这些吃食什么的,以后就让他们在这边开伙,你多做点儿就有了。”
咋回事儿,这还成真的了,新婚第一天没过完就添两张嘴?那这一贯钱够花吗?不会是要动用自己的小金库吧?乐乐脸色变了变,却还是笑着点点头,“哦,那好哇。”
“嫂子放心,我和大有不挑吃的,有口热乎饭就行,也不白吃,我给你饭钱。”一边说,大胜一边摇着扇子,一副风轻云淡,好像刚才一个人欢快地护食、抢食的人不是他,是乐乐眼花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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