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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多么没有骨气!真是个有眼无珠的大傻瓜!要是我没有那么大的过失,也许我早就——不过还是让我记住我在同谁说话。
“新娘的母亲我从来没有见过,我以为她死了。但蜜月一过,我便发现自己搞错了。她不过是疯了,被关在疯人院里。我妻子还有个弟弟,是个不会说话的白痴。你所见到的大弟(尽管我讨厌他的亲人,却并不恨他,因为在他软弱的灵魂中,还有许多爱心,表现在他对可怜的姐姐一直很关心,以及对我一度显出狗一般的依恋)有一天很可能也会落到这个地步。我父亲和我哥哥罗兰对这些情况都知道,但他们只想到三万英镑,并且狼狈为奸坑害我。
“这都是些丑恶的发现,但是,除了隐瞒实情的欺诈行为,我不应当把这些都怪罪于我的妻子。尽管我发现她的个性与我格格不入,她的趣味使我感到厌恶,她的气质平庸、低下、狭隘,完全不可能向更高处引导,向更广处发展;我发现无法同她舒舒畅畅地度过一个晚上,甚至一个小时。我们之间没有真诚的对话,因为—谈任何话题,马上会得到她既粗俗又陈腐,即怪僻又愚蠢的呼应——我发觉自己决不会有一个清静安定的家,因为没有一个仆人能忍受她不断发作暴烈无理的脾性,能忍受她荒唐、矛盾和苛刻的命令所带来的烦恼一—即使那样,我也克制住了。我避免责备,减少规劝,悄悄地吞下了自己的悔恨和厌恶。我抑制住了自己的反感。
“简,我不想用讨厌的细节来打扰你了,我要说的话可以用几句激烈的话来表达。我跟那个女人在楼上住了四年,在那之前她折磨得我够呛。她的性格成熟了,并可怕地急剧发展;她的劣迹层出不穷,而且那么严重,只有使用残暴的手段才能加以制止,而我又不忍心,她的智力那么弱一—而她的冲动又何等之强呵!那些冲动给我造成了多么可怕的灾祸!伯莎.梅森——一个声名狼藉的母亲的真正的女儿——把我拉进了堕落骇人的痛苦深渊。一个男人同一个既放纵又鄙俗的妻子结合,这必定是在劫难逃的。
“在这期间我的哥哥死了,四年之后我父亲相继去世。从此我够富有的了——同时又穷得可怕。我所见过的最粗俗、最肮脏、最下贱的属性同我联系在一起,被法律和社会称作我的一部分。而我开法通过任何法律程序加以摆脱,因为这时医生们发觉我的妻子疯了——她的放肆已经使发疯的种子早熟一—简,你不喜欢我的叙述,你看上去几乎很厌恶一—其余的话是不是改日再谈?”
“不,先生,现在就讲完它。我怜悯你一—我真诚地怜悯你。”
“怜悯,这个词出自某些人之口时,简,是讨厌而带有污辱性的,完全有理由把它奉还给说出来的人。不过那是内心自私无情的人的怜悯,这是听到灾祸以后所产生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痛苦,混杂着对受害者的盲目鄙视。但这不是你的怜悯,简,此刻你满脸透出的不是这种感情。——此刻你眼睛里洋溢着的——你内心搏动着的——使你的手颤抖的是另一种感情。我的宝贝,你的怜悯是爱的痛苦母亲,它的痛苦是神圣的热恋出世时的阵痛。我接受了,简!让那女儿自由地降生吧——我的怀抱已等待着接纳她了。”
“好,先生,说下去,你发现她疯了以后怎么办呢?”
“简——我到了绝望的边缘,能把我和深渊隔开的就只剩自尊了。在世人的眼里,无疑我已是名誉扫地,但我决心在自己眼里保持清白——我终于拒绝接受她的罪孽的感染,挣脱了同她神经缺陷的联系。但社会依然把我的名字,我本人和她捆在一起,我仍旧天天看到她,听到她。她呼吸的一部分(呸!)混杂在我呼吸的空气中。此外,我还记得我曾是她的丈夫一一对我来说这种联想过去和现在都有说不出的憎恶。而且我知道,只要她还活着,我就永远不能成为另一个更好的妻子的丈夫。尽管她比我大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