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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磨坊;铁匠做了四天的冷铁加工,今日再次开炉,阳光也照亮了冶炉。那阳光照着拴在马车上的驮马,以及利光闪闪的镰刀,在秋日一早,准备好展开新的一天。
在道石旅店里,阳光落在编史家的脸上,触及那儿的开端,一张空白的页面正等着他写下故事的初章。那阳光也穿过吧台,在有色玻璃瓶上映照出成千上百道七彩光芒,又照向墙上的那把剑,仿佛在搜寻决定性的起点。
但是阳光触及那把剑时,却看不到开端。事实上,剑只反射出老早以前打磨的隐约光泽。编史家看着那把剑,想起这虽然是一日之始,却已入晚秋,气温日降。那剑散发着智识,意义深长:相较于季节之末与一年终了,拂晓不过是个小小初始罢了。
编史家听到克沃思说话,但没听清楚,他把目光移开那把剑,问道:「抱歉,你刚说了什么?」
「大家讲故事时,一般是怎么开头的?」克沃思问。
编史家耸耸肩说:「大多是直接对我说他们记得什么,之后我再按顺序记录事件,筛除不必要的枝节,厘清与简化内容。」
克沃思皱眉:「我觉得那样不可行。」
编史家尴尬地笑,「说故事的人各不相同,他们比较希望自己的故事保留原状,也比较希望听众能聚精会神地聆听,所以我通常是先听,事后再做记录,我几乎可以一字不忘。」
「几乎一字不忘还不适合我。」克沃思把一根手指压在唇上,「你写字能有多快?」
编史家会意地微笑,「比人说话还快。」
克沃思颇为惊讶:「我倒想见识见识。」
编史家打开背包,取出一叠精致的白纸和一瓶墨水。他小心摆好这些东西后,用笔沾好墨,一脸期待地看着克沃思。
克沃思坐在椅子上,身子向前移,噼哩啪啦说了一串:「我是,我们是,她是,他是,他们会是。」编史家舞动墨笔,当着克沃思的面,迅速在纸上书写,「我,编史家,以此声明,我既不会阅读,也不会书写。仰卧,不敬,寒鸦,石英,漆器,艾哥里昂,林达卢索兰喜亚:『有个来自费顿的年轻寡妇,坚守妇道,她入告解室,透露迷念……』」克沃思又把身子往前倾了一些,以便观看编史家书写,「有意思……噢,你可以停笔了。」
编史家再次微笑,用一块布擦笔。他的纸上写了一行难以理解的符号。「那是密码之类的?」克沃思说出内心的疑惑,「你写得很工整,想必不会浪费很多纸张。」他把那张纸转向自己,更仔细观察上面写的东西。
「我从来不浪费纸。」编史家自豪地说。
克沃思点头,没有抬头看。
「『艾哥里昂』是什么意思?」编史家问。
「啥?喔,没什么意思,我掰的,只是想看不熟悉的字会不会减缓你的速度。」他舒展身子,把椅子拉近编史家。「你教我怎么读这些字以后,我们就可以开始了。」
编史家一脸疑惑,「这很复杂……」他看到克沃思皱眉,叹口气说:「好吧,我试试看。」
编史家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写一行符号,一边说:「我们说话约用五十个音,我为每个音设计了一个符号,由一两个笔划组成,这些都是代表声音,所以我也可以抄写我完全不懂的语言。」他指出,「这些是不同的元音。」
「全都是垂直线。」克沃思凝视着纸说。
编史家停了一下,不太高兴。「嗯……没错。」
「那子音就是水平线啰?然后元音和子音会像这样结合起来。」克沃思拿起笔,在纸上写下几个自创的符号。「聪明,这样一来,你一个字就不必写两三划以上了。」
编史家静静看着克沃思。
克沃思没注意到他,他一直注意着纸。「如果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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