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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骨灰还差那么点火候。与泥土混在一处,早已不成样子。但到底还是找到了!
方问山固然是心狠手辣的,没被王家母女杀死,还敢潜入夜家庄准备杀死云水。可他也明白,这桩案子必定是自己的旧仇,而自己如今的身份不允许他揭开过往伤疤,所以只能悄悄的来杀人。
很可惜,他高估了自己,忘了自己老了,再也不似当年的血气方刚。没想到,杀人不成,反而被追出来的王夫人设计杀死。不得不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一场精心布置的连环杀人案,到此告一段落,剩下的就该是金无数的事。夜凌云唯一没弄明白的是验尸簿上到底写了什么,等到金无数打开来,夜凌云才知道,原来林慕白从离开就怀疑方问山没死,也就是从方问山来杀云水的那时候起,林慕白就已经怀疑云水是凶手了。
直到确定了方问山的身份,林慕白便猜到,这是一场谈不上对错的寻仇之杀。
好在王夫人最后遵循了云水的遗愿,把醉三的解药交了出来。醉三其实是当年那庄悬案的证物,被王巡抚无意间带回了家,并且千辛万苦寻了醉三的解药,以备不时之需。在王巡抚死后,醉三就落在了王夫人的手里。当所有人都以为物证消失的时候,却忘了王夫人手中的醉三。她曾经想过,要用醉三来了结自己的性命,可叹终归仇恨胜了一切。
房间内不见暗香,林慕白蹙眉,想着这丫头方才见自己受伤,应该不会走远,难不成去药房了?外头的路暗香也都认得,应该很快能回来。
思及此处。林慕白悬了心,但面上依旧佯装无事。
“很精彩。”容哲修瞧着她脖颈上的伤,“看样子,你也得养一养了。”他吃着切片的苹果,饶有兴致的望着林慕白,“诶,你是怎么想到那么多的?为何我都没发现?还有啊,你怎么知道方问山第一次没死?”
“那具尸体,肩膀处有个斜面的茧,那不是一般人能有的,一般都是骑射军才可能出现的痕迹。每个人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习惯,骑射军长年累月背着箭筒,所以茧会从肩膀处一直延伸到腋窝底下,而且拇指的指腹处,也有因为长年的弯弓射箭,留下划痕或磨出来茧子。”林慕白坐在镜子前头,小心的擦拭脖颈上的血迹。麻利的上了止血散与金疮药。
“那你怎么知道云水会弹琴?她可一次都没在人前摆弄过,如意班的人都不知道,何况是你?”容哲修撇撇嘴,一脸的嫌弃,“本来就长得马虎,如今还折了脖子,真是越发难看。也就我爹够傻,能看上你。”
林慕白已然习惯,也不以为意,在脖颈上缠了一圈绷带,“那次我去给她诊病,看见她指尖的伤,说是瓷片划伤,可事实根本不是这样。那是被琴弦所伤,我诊治过的病人不在少数,这点眼力见都没有,我还当什么大夫?”
“那你说王夫人饱受金创之苦,你该不是跟你给人看相一般,是随口胡诌,用来投石问路的吧?”容哲修好奇,看人还能看出那么大毛病,他还真就不信了。
闻言,换林慕白嫌弃的打量着这。乳。臭未干的小子,“寻医问药,自然是要望闻问切。望,那就是面色眸色还有人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神态,闻——”她顿了顿,“窃师学艺可不好!跟你说了,你也不懂。便如同看人手相,其实也是诊病的一部分,我哪日在码头说的话,都是真的,可不是信口胡诌的。那人眸色浑浊,眼白泛黄,看上去年轻,其实腑脏已经出了问题,问题在肝那是事实。”
“我为其看手相,是想进一步确定自己的推论。一般背夫的茧子都以指节上居多,可他是在掌心,那是长年累月握着东西用力,才会造成这一的茧子。那你说,不是背夫的背夫,跑到码头上鬼鬼祟祟的,是为了什么?”林慕白反问。
容哲修一句都答不上来,狠狠吃着自己的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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