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利字当头(求订阅!)(第2/3 页)
让彭向明忽然就一曲大红了呢!
那当然就多少还能再谈一谈,再争取来一些利益。
不过……所谓啦!
一来在合同的限制下,争取利益的空间本就极小,而且也会多少伤了和睦,二来……看彭向明今天早上神清气爽的样子,说明人家陪的不错嘛!
然而,他还是忍不住小声抱怨,“我没有限制你的意思,但你的歌现在真的很值钱的!比……”他捻捻手指,“那个值钱!”
他看看厨房,虽然不想被听到,但也谈不上怕,继续说:“要不了多久,想扒你裤子的女孩,能从咱门口排到大旗唱片去!角儿,你可千万别……”
彭向明虚按按手,点点头,没让他把后面的话说出来,“我知道了。”
这话说起来,有点耳熟,上一次好像是祝梅说过类似的话——别动不动扒女孩的裤子,也别让人把你的裤子扒下来。
咳……咳……
“你接着刚才的说!”他想赶紧跳过这个话题。
因为他知道,自己心里其实还是有分寸的。
孔泉叹了口气,用正常偏小一点的声音说:“那就……哦,对,所以我还是建议,这件事稍微缓几天,我再去跟他们谈。《追梦人》现在是日销第一、新歌第一,加月榜第一,昨天晚上那么多公众号,那么多微博号都在推,我还没去大旗,但我猜,销量肯定已经大爆了!”
“我现在去跟他们谈,只是因为那位徐导演喜欢这首歌,过几天再谈,就是他蹭咱们的热度!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朋友交情在,你说要,我就卖给你,这是朋友,但多少钱卖,这就是生意了!您说呢?”
彭向明想了想,点点头,“也行。”
但很快他又说:“那你也别故意拖,至少是别让人家看出来!要不然的话,就多多少少显得有些不大对劲。那两口子人不错,徐哥不但是我师兄,正经八百的师兄,而且也算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导演。”
孔泉赶紧道:“我懂!我懂!你放心,我有分寸,而且我最近也的确是很忙!晚个一天两天的去谈,绝不会让对方感觉咱们在故意抬价!”
彭向明闻言点了点头,算是最终同意了孔泉的方案。
其实呢,徐精卫那部名叫《第四号房客》的电影,要买《追梦人》做插曲这件事里,孔泉是没有任何的个人利益在的,所以他这个建议,跟他自己的利益考量,是纯粹的不沾边,是真的完全站到彭向明的立场去考虑的。
这首歌的制作方和版权方是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彭向明个人的作词、作曲、编曲和制作人,合计占了135的销售分成,演唱又占了15,所以合计下来,这首歌的唱片销售收入里,他个人占有的权益,高达285。
相比之下,彭向明音乐工作室作为版权方,才只占了25。
然而这个分成是只针对单曲的唱片销售的。
在后期的版权运营上,包括影视剧插曲的使用权,包括个人演唱会上的翻唱等这些个体使用,也包括k、超市、餐厅、体育馆、咖啡厅等大型商业机构的版权采购的收入,却是完全属于版权所有方彭向明音乐工作室的。
其他人都没有任何分成。
而彭向明音乐工作室虽然是彭向明个人独资的,但这里别管赚多赚少,都属于商业投资的收入,跟彭向明开了家饭店赚的钱,性质是一样的。
所以,《追梦人》的单曲销售分成285,无论最终分到多少钱,孔泉作为经纪人,都要从这些钱里拿走15的经纪人抽成,但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分到的25,以及后续的所有版权销售,都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当然,他在除此之外的其他地方,也并不少赚。
从当初90万卖掉了《三国》的三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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