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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一睁眼就先看到这张脸。还是说点更现实的吧,“烧退了么?”说完,又立马觉得自己多此一举,看来是还没醒透。
他却高兴地将脸凑过来,抵着我额头道,“你说呢?”
“我说,我简直怀疑你昨晚那样儿是装的,”伸手推开他的脸,在光光的额头一触即过,余热还未消,比昨晚确实是好得多了,翻了个白眼道,“我看那大夫是见了鬼才想出来要让你静养!”
玉林来给我更衣梳妆时,笑得眼贼贼道,“十五爷都在厨房转了好几周了,指望着等格格一块儿用膳呢。”
不会是烧坏什么神经了吧,这种事难道很光彩?我站起身将腰带扣上,却差点踩着什么,低头看到某只大狗正趴在椅子下。
“喂,”用鞋尖拨了拨墨宝的肚子,“看你再吃里扒外,临阵倒戈!”
它立马站了起来,仿佛听懂了我的话一般,讨好地蹭着我的靴子不停地摇尾巴。算我服它,我挑挑眉,揉了揉它头顶,“没下回啦。”
以前没事做的时候也去小厨房闲逛,这回来也没忘捎上小山居的老面孔,出去玩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是吃的和穿的,这两样我顶记得清楚,从来不马虎。
甫跨进厨房,就闻到一股血腥味,习惯之后也就好了。厨子和打下手的人分别来请过安,就回去各忙各的了。我转悠到旮旯角落里,终于看到血腥的来源,问,“这是什么?”
见我停在了跟前,那小太监赶忙抬头回话,“今儿一大早,几位侍卫爷们打了只野兔子,奴才正给剥皮褪毛呢。”
话说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这倒是不错的野味,我转头笑问,“要怎么个做法?”
答话的是从原先御膳房里给拨出来的勒尔甘,“回格格,今儿炖煲。兔儿肉不比羊肉狗肉性温,冬日里凉血,易损阳气,奴才认为如今还是不做凉食的好。”
炖煲,还算简单,我打量四周道,“那你教我吧。”
“嗻”,他躬身答应,没有丝毫劝阻的意思,这人除了做东西好吃之外,就这点最得我心,不罗嗦。
剥了皮的无头兔着实不怎么入眼,勒尔甘用刀取了胸腿肉切成一寸二见方的大块儿直接泡在酒里,血顺着兔腿骨一个劲儿滴下来,我看着恶心,他却不以为意,说要去腥先沾水就不灵了。
除去红枣儿,佐料少不了葱姜蒜,于是我一面用笨重的刀削着姜片,一面怀念家里那把的德国ZWILLING,感叹以前还得自己洗衣煮饭,到这里后真真变成十指不沾阳春水。
兔肉沥血洗净后,过一遍温水,勒尔甘把大勺递给过来,神情轻松道,“格格,奴才给您帮衬着。”
有御厨打下手,感觉不错。我掂了掂分量不轻的勺子,开始在他的指点下坐锅,打清油,放葱段姜片蒜瓣爆炒,再加面酱调料。大块的兔肉倒进锅后,一煸就滋滋地冒出香气,给人马上就能装盘的错觉。我贪婪地享受空气里迷漫的肉香时,一旁的小太监已眼疾手快地捧上去核红枣,加入锅内。
翻炒的过程很快结束,连肉带汤改成炖之前,还得换个容器。勒尔甘递来的沙锅大得能装下整只兔子,里头搁着木头圆垫儿半锅水,才再套一盅小白瓷锅,“兔儿肉嫩,仔细不能炖得烂了,隔着火还得掌好火候,火大了入味就差。”
这话眼下之意就是我可以收工了,剩下的用不上我,都由他搞定。
做饭的快乐在吃饭时消失了一大半。
对于多铎的扯东扯西,我大部分时候选择充耳不闻,只在实在需要附和时“嗯”一声,他只好隔一会儿便问,“雅儿,我说你有在听么?”
“‘兔儿煲炖得好’这话,半顿饭我已经听了四五回了,”我给自己兜了一勺汤,抬眼淡淡望着他,“要不要?”
他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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