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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上海驻留了许久的秋天终于过去了,摇摆着向我们走来的是冰冷美艳的冬季。
南方就是有这样的好处,冬天不至于像北方那样达到零下几十度,虽然零下几度对我来说已经算是很冷了。并且,季节们都喜欢以一种慢吞吞的如同江南女子般姿态,柔和地渗透进我们的城市、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心脏里,而不是像北方一样,一会儿是狂风,一会儿又是骤雨。
这就是我身为南方人所自豪的地方。
但是处于冬季的上海可没有那么好过。即便银装素裹的上海在各种商家费尽心思的装饰下以及漂亮的灯光照耀会非常艳丽,但别忘了上海这座城市的本质——建立在物质与金钱之上。
冰冷的上海和冰冷的冬季,对于宫洺和顾里那种土豪级别的人来说简直是一场狂欢party,但是对于我这钟来说,冬季是一场灭顶的灾难。
我和崇光在冻了大概有五天的煞笔日子之后,出去买了几件过冬的毛衣和羽绒服,又买了些过冬的储粮,因为我打算效仿一下冬眠的小动物们——一整个冬季都不出门了,饭可以自己做或者叫外卖……反正最近基本也没有需要我出去的理由吧。
倒是作死的崇光,羽绒服没有买,只买了比秋季厚了一点点的毛衣和毛呢大衣,这也就算了。更可恶的是,你们能想象么?在这种连北极熊都睡了的时节里,他居然在超市购物的时候往购物车里扔了至少上千块的冰淇淋!
我额头上的青筋一根接一根冒出来,好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崇光揉起来带回家啊。本来大冷天已经不适合吃这种凉凉的东西了,更何况……
在我和崇光据理力争了老半天之后,我还是没有改变崇光要买冰淇淋的决心,所以我在心里默默地竖了中指:“周崇光你丫给我够了!”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没搭理崇光,估计他也知道我生气了所以也安安分分地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拽着从超市拎出来的袋子。我看着出租车上崇光侧脸的倒影,依然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
以前一直都觉得崇光是我心里的男神,是遥不可及的小说角色。来到这里之后,我也经常会想这一切到底是不是梦境,也许我哪一天醒来看见的还是我自己的房间?而每一次崇光在我身边、他身上的气息把我包围的时候,我才能真实地感觉到,崇光就在我的身边。
而且在我心里,他不是当红作家,他不是帅得掉渣的男神——他只是一个顽劣的大男孩。他只是一个叫周崇光的大男孩而已。
一路无言回到家里,我把买来的东西分好类,吃的放冰箱,衣服放柜子里,动作干净利落得像是干了无数次。是的吧,这半年的时光里,我为崇光做的家务比我在家里做的还要多,早就已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或许这也是一种技能吧,不知不觉中开发的技能。
我在要走进房间之前,崇光走过来把僵硬的我拥到怀里,声音有些发闷:“你在生气吗?”
对啊,气得肺都要炸了,气得我快要死掉了。我在心里默默地吐槽,可是什么都不想说出来,这种时候我连说话都懒得说。
“好啦,如果我说这个冬天我都不去碰那么冰淇淋呢?”崇光很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真的?”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我能在脑子里勾勒出他嘴角上扬的弧度。
“真的。”
“那好,希望你遵守你和我的约定。”我的手指用力地抓住了他的袖子,自从猜到他已经查出胃癌之后,我越来越患得患失,几乎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确认崇光还活着,我怕崇光有一天会在我不注意的时候消失不见。
如果有一天你必须要离开我,一定要提前和我打招呼啊。
我靠在他的肩头,把所有的眼泪都逼回眼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