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风光无限,送别(求订阅!)(第2/5 页)
猜到他要写什麽了,矜持几许后,还是轻轻颔首。
麦穗被他这句话勾起了兴趣,当即身子前倾,趴书上注视着李恒的笔尖。
李恒瞟眼麦穗,不管不顾地挥洒起了钢笔:
又想你了,这是心里话,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羡慕了,
明明心是我的,
心里面却装的满满都是你。
假若你早点出现,我一定会明目张胆地炫耀你
写到这,李恒笔猛地停住,过了好久才落款:
1987年7月3日
十二月留。
他这回没有用本命,而是用的文坛笔名。
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她说过自己也是名人了,前些天他用林徽因的名言解了她提出的「为什麽会喜欢她」的难题。
所以,以名人喻自己有很深的意义。
宋妤本来还在为他写的留言有些无措,可看到「十二月」这三个字后,她立即懂了他的深意,久久无言。
麦穗一头雾水,问李恒:「你为什麽不用自己名字?」
宋妤接过本子,翻到第二页,「快给我留言吧,等你写完,我就不传出去了。」
麦穗更懵了,「不让丽珺和曼宁写了?」
宋妤望向李恒,李恒笑着道:「你自己拿主意。」
宋妤沉吟小会,面带淡淡笑意说:「情况特殊,等你写完,我告诉你。」
视线在两人之间徘徊几趟,满脑子困惑的麦穗花了两分钟把留言写完。
宋妤言出必行,果断把留言本收回了书包,接着又瞅眼李恒,然后才从课桌内找出一本《收获》杂志,翻到小说《活着》页面。
麦穗认真低头浏览,几乎一眼就看到了作家「十二月」,顿时惊呼出声:「啊?」
下意识抬头望望宋妤和李恒,她又低头瞅向「十二月」,跟着又:「啊?!」
这回麦穗死死盯着书页,足足半分钟之久才再次抬起头,颤抖问向宋妤:「不丶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嗯。」
宋妤轻轻嗯一声,把《收获》杂志合拢,恬静说:「就是他。」
听到这确认回话,麦穗艰难地扭过头,傻傻看着李恒。
李恒问:「惊喜不?」
麦穗摇头。
李恒问:「吓到了?」
麦穗点头。
李恒说:「晚上我请客,请你们俩吃饭。」
麦穗点头,又摇头。
这下子轮到李恒不解了,「为什麽?下馆子这种诱惑你都能拒绝?要不你请我?」
麦穗终于回过了一丝神采,深吸口气说:「我请你们两吧,我也算是见证伟大和爱情了。」
宋妤:「」
李恒乐呵呵道:「这话我爱听。」
宋妤看了看他,稍后对麦穗说:「陪我去下楼一趟。」
麦穗走了,跟着出了教室,只是在离开教室的刹那,还不忘回头张望一番李恒,眼里仍旧是震撼和不可置信。
楼梯间有人,她一直没吭声,直到下了操场,麦穗问:「去小卖部买留言本?」
宋妤说:「直接去可能会碰到曼宁和丽珺,陪我绕一圈。」
说着,两女走教学楼右边小路,绕道后面的假山,往小卖部行去。
走进假山,见周边没人时,麦穗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问:「真是他?」
宋妤说是。
过了会,麦穗又问:「你什麽时候知道的?」
宋妤回忆说:「他写完小说不久,就告诉我了。」
麦穗问:「你是第一个知道的?」
宋妤说:「班上的话,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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