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頁(第2/2 页)
。
唐秋水自認說得有理有據,可在梁渠聽來卻是在鑽牛角尖,他傾向性極強地撇清證明責任:「行政機關不需要證明,不信就去起訴。」
「憑什麼,」這話惹得唐秋水異常不忿,當場魂穿滕怡靜成為了這樁行政訴訟的原告,「這是什麼流氓邏輯?」
像是應激了似的,女生的雙腮頓時醺紅如醉。
梁渠被她這幅模樣氣笑,他不應答只反問:「唐秋水,你是不是法學生,懂不懂法理?」
他很少這麼連名帶姓地喊她。兩個人的時候喊秋水,有外人在的時候喊小唐。如果喊了全名,多半是要她等著挨批評。
唐秋水有點兒發怵,不由放低聲音:「什麼法理?」
「利益平衡。」梁渠注視著她,語氣逐漸平和如在溫課,「信息涉密不予公開這條法律規定,是在對公民知情權和國家安全這兩種法益進行衡量取捨後,選擇了保護後者。就像緊急避險,為保護較大的利益而不得不犧牲較小的利益。」
「而之所以說行政機關不需要證明具體怎麼涉密,那是因為政府的權力由人民所授,人們相信並且應當相信這是個有權威、說真話的政府。如果動輒對政府的決定產生懷疑,無異於公檢法對犯罪嫌疑人作有罪推定。」
說得句句在理。而且不知是無心還是有意,他拿刑法舉例,唐秋水想聽不懂都難。
可法理是法理,個案是個案。在滕怡靜和冠圓街道這個案子上,一份夜間施工諒解協議怎麼可能會是國家秘密。連唐秋水自己都不信,這讓滕怡靜怎麼相信。
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