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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情感] 《杳杳》作者:林不答【完結】
簡介:
江何吊兒郎當地在孟杳身邊晃悠了二十年。
江大公子苟富貴不相忘,從6歲到26歲,從東城霽亭巷到倫敦攝政街,始終是孟杳最好的朋友。
逢年過節回老家的日子都算上,二十年來他們倆見不著面的時間也沒間隔超過一個月。
就那倆月,江何這輩子破天荒務了一回正業,替他爹去美國出了趟差。
回國就聽人說,
鍾牧原回來了。
鍾牧原為人平和,坦蕩磊落,近三十年的人生里唯獨後悔兩件事。
一是高三那年,嫉妒江何。
二也是那一年,對孟杳的心意視而不見。
| 厭世少女x豁達混球x翩翩君子。
| 主要是浪子文學+青中老年女性群像。
第01章 這個世界上會喊她「杳杳」的人只有兩個
東城入夏,例必是從一陣沒完沒了的雨開始的。
今年的雨下了大半個月,到這會兒,終於有了要停的意思,新生的暑氣從未乾透的地面順著小腿皮膚一寸寸蒸上來,黏黏膩膩,叫人心浮氣躁。
孟杳站在路邊等車,跺了跺腳,總覺得哪裡都不爽利。
叫的車子停在路邊,司機早早換上了汗衫,汗衫又早早地泛起一陣黃。
孟杳坐進車裡,想叫他開空調,抬眼看見那大爺一邊開車一邊旁若無人地給車載廣播裡的主持人捧哏,有來有回,十分自得。
算了。
她又懶得開口,把手肘架在車窗上,半截胳膊感受窗外的涼意。
她今天穿一件鏤空刺繡的法式蕾絲裙,搭配珍珠項鍊,腳上一雙尖頭水鑽高跟鞋,拎一隻小得連手機都裝不下的貝殼包,很端莊,很典雅,但這輩子不想再穿第二次。
如果不是為了參加學生的婚禮。
收到請柬的時候孟杳有點意外,因為新娘今年剛滿 20,她記得很清楚。
女生叫莫嘉禾,長得漂亮、家底豐厚、且是她帶的第一屆學生,哪哪兒都非常有記憶點,屬於從出生起腦袋上就帶著標兒無論如何都不會泯然眾人的那種類型,但孟杳記憶如此清晰倒不是因為這些。
三年前她剛回國,進入東城明德學校當寫作老師。明德是所全國聞名但又素來神秘的國際學校,一個班 20 人,語文老師都有三個,分別教閱讀、寫作、文言文。
孟杳自己小時候寫作文,從我的媽媽到紹興的秋,連編帶扯,題材半徑從沒越過黃河,最遠的一次是高二開學前補暑假作業,連夜就著江序臨 qq 里的照片編了 800 字的《伊犁之夏》。
還被江何蔫兒壞地「拜讀」一番,「嘖,寫的比我看的還好。」
結果,入職一個月,孟杳改過幾十篇作文,從信號山的大西洋落日看到納米比亞的紅沙漠,動不動就有人在赫爾辛基穿越雪原。
什麼感覺呢?
就好像這學校,八百個人里有八百個江何。
但她非常能接受江何那種「飛去巴黎餵鴿子」的做作作派,因為她很清楚江何的人生主要使命就是揮霍鈔票,這輩子能對人類社會做的最大貢獻恐怕就是多多消費。可這些學生,一個個從小就得學英文法文文言文,16 歲托福就能考 110,他們哪來的時間花半個月去非洲幫長頸鹿搬家?
這種時候,一篇寫小區門口早餐店的作文就顯得非常清新脫俗。而且莫嘉禾是真的很會寫,從茶葉蛋的裂痕到拈著大拇指做出來的泡泡餛飩,煙火氣鮮靈靈躍出紙張,給了當時還不太適應「太子伴讀」身份的孟杳半小時的精神解放。
她那時也是罕見的衝動,居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