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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愿被烙下属于一个男人的证明。
清元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二日,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我终于成为了清河真正的妻子,从一个16岁的少女蜕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多年以后我才想起,那时候的我们好象从没有和对方说我喜欢你,甚至连诗信都从未互传过,可是却好象是认定对方似的,毫不犹豫地就把自己交了出去。
爱或者不爱也许根本就不适合我与清河,我与他都已经把对方当成了自己。
也许有时候,“我爱你”反而更显得苍白和无力。
[第一卷:第十四章]
阳光透过窗户淡淡地撒了进来,我睁开了眼睛,想起昨天的事,不禁笑了起来。
“你醒了?”耳边传来了清河低沉的声音,转身才发现他正支起头,微笑地看着我。
“恩,现在什么时辰了?”我的脸有点发热,“怎么不去上朝?”
“还来得及,我先起来了。你再躺一会,我待会叫应儿来叫你。”说罢,他起身穿衣。
全身还有些酸痛,我不一会就又沉沉地睡着了,等到再醒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应儿早就准备好了热水,看着她一脸的坏笑,我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看着窗外阳光灿烂,我的心情也格外的亢奋,就转过头对帮我梳头的应儿说:“咱们今天出去逛逛吧,我都快忘了殷都是什么样子了!”应儿也很高兴。
出门的时候,河伯要帮我备车,我拒绝了,开玩笑,坐马车怎么逛得尽兴?!后来实在拗不过何伯,只好带了几个侍卫,我吩咐他们只要远远地跟在后面就行了。
一出了门,就觉得心里累积的所有不痛快都烟消云散了。白天的殷都热闹非凡,大街上的商铺小摊林林总总,整个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就像赶集似的。
“这里每天都这么多人吗?”我问应儿。
“恩,有集会的时候比现在还热闹呢!”应儿笑着说,我不禁暗暗乍舌。
我和应儿一路上边走边看,买了好多小玩意儿,我还买了一些胭脂和首饰,虽然做工都不及宫里分到的精致,但是妙在设计十分的奇巧。逛了老半天,已经将近晌午,我不觉有点累了,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
看了看四周,发现大街对面有一家看上去装修颇华丽的饭店,悬着的匾上写着“八宝轩”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走,咱们去那里,我肚子饿了!”拉着应儿的手,我们进了那家饭店。
小二可能见我们衣着比较华贵,也不待我们吩咐就直接带我们上了2楼靠窗的雅座。
“二位姑娘要点什么?”小二恭谨地说。
“来几个你们店的特色菜,再来一壶茶,动作快点,我们都饿坏了!”
“好勒,您稍等!”小二应着跑下了楼。
“小姐,您是不是记起什么了?”应儿笑着问我。
“啊?怎么说?”我纳闷。
“这八宝轩可是殷都颇富盛名的饭店,以前您最喜欢来这里吃饭了!”
“哦,是这样啊!”怪不得那小二熟门熟路的,我还以为他这么会察言观色。
正说着,一阵温和的话语插了进来:“云儿,你也在这里吃饭?”
我抬头,是个穿湖青色缎袍的男人,瘦削的脸略带苍白,但是那双黑亮的眸子却分外的有神,薄薄的嘴唇抿出好看的微笑,是个充满书卷气的男子。
看着这个男子我只觉得有些熟悉,却想不起来在哪看过,正想着,旁边的应儿却马上站了起来,慌张的福身请安:“太子殿下。”
“哎,在外面就不要叫我太子了,应儿。”那男子忙笑着低声说,一边坐了下来。
太子?!我蓦然想起了昨天和清河在一起的那个温和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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