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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由不得他不信了——在某天他发现人鱼温如水竟然一本正经地敲着珊瑚礁打节拍、逼着黄花鱼唱歌海月水母起舞几十条管口鱼有节奏地吐泡泡的时候。当时温辰从小跟堂哥学来的淡定脸就情不自禁地裂了——你以为你在排音乐剧吗!!!
……不过半小时后的饭桌上,他见到的,依旧是一只风度翩翩谈笑儒雅的堂哥。……
“……”有时候温辰真想揪住堂兄问一问,到底哪个才是您老人家的真身真性格啊QAQ?!不过没等他问温如水就痛快承认了自己是个精分的事实:“人形的时候比较理智也容易控制情绪,人鱼的时候……我会比较,嗯,坦率热诚。”
“……”啥都不用说了,温辰已经脑内自动编译了他的话:人形的时候就是衣冠禽兽,人鱼形的时候就是彻头彻尾的禽兽(……)。而跟禽兽谈恋爱,无论是穿衣服的禽兽还是不穿衣服的禽兽……总觉得,都是一件鸭梨山大的事情啊,望天~
鸭梨山大的日子过了这么些天,温辰觉得自己每天都要被堂兄刷新一遍认知下限。这段时间以来温晓亦一直跟着他们生活,温辰眼睁睁看着温如水是怎么把小家伙哄得满脸崇拜骗得团团转的,再看看旁边不是添油加醋就是煽风点火的华沙,总是莫名其妙就觉得好像哪里有点熟悉呢……等等好像我小时候也是这么上当的啊QAQ?!
直到乌托邦帝国内战终结,汤上校来把温晓亦接走了,原本天天闹腾成一锅粥的家顿时沉静下来。华沙嫌没劲,跟着温泊又出门找乐子去了,留下温辰和温如水日日相对。虽然也不是不好,但……他忽然有点怀念起儿子在这儿时鸡飞狗跳的小日子了。
就在这个时候,温如水接到了来自傅云泽和乔映的请托。
凌之臻这样的情况,说起来也是可大可小,所以温如水爽快地答应帮忙牵个线,同时也毫不客气地坑了不少好处——上回差点儿当白工的事儿他还没忘呢,出来混早晚都要还的!温辰坐在一旁听了个大概,待温如水结束和那两人的视讯,他便好奇地问:“人鱼聚居的星球?你去过吗?”
温如水微微一笑:“去过三次,今年要去第四次。……作为族里承认的混血人鱼,我本就该每隔十年回去一趟,这次也是凑巧了,刚好捎上那倒霉小子一起走。……对了,你要一起去吗?”
温辰笑道:“可以的话就太好了。”
温如水眼睛亮了:“我也想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之前每次跟华沙一起回去,他总是忍不住会想念温辰,被其他人鱼问起也直言不讳。那时候现任人鱼族族长——华沙的大哥华昂还拍着他的肩膀振振有词:“想念,就说明喜欢;既然喜欢呢,就要追到手里,让他变成你的,一辈子都离不开你!”
第一次听到这样论调时温如水才只有十岁,闻言惊奇地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呢,每个人到最后都是要分开的,谁也不能一辈子都依赖谁。”这是自小温泊灌输给他的教育理念。
华昂大笑,潜入海底,不一会儿便托着一枚珍珠贝回来了,启开了贝壳让温如水看里面的珍珠:“你看这珍珠,你说它是在贝壳里珍贵,还是上了岸经了人手放进商店之后珍贵?”
这还用问吗,温如水用眼神作答——而华昂不以为意,笑道:“珍珠上了岸,可以入药,可以用于化妆,还能做成美丽的饰品,价格自然昂贵;但是对珍珠贝来说,这颗珍珠却是它的一部分,它用身体养育它打磨它,将它珍而重之地藏在最严密的保护里和最柔软的血肉上。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是一枚珍珠,你是愿意做一件华丽丽的装饰品,还是被珍珠贝珍而重之地珍藏起来呢?”
这话听起来好有道理,于是年幼的温如水沉思了。不过那时候他还一点也不了解这位伯父(舅父?)的本质,所以当第二个十年过去,温如水再次去到人鱼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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