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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吧,我就是嫉妒,嫉妒你风华正茂,嫉妒那些围着你的女人一个赛一个年轻貌美!”
“你也会吃味?”他讶异地看向她,眼睛里是掩不住的兴奋,看得她牙痒痒。“你可知道当年我看着你身边那些男人一个赛一个有钱有势有能力是什么心情?真恨不得一下子长到三十岁,功成名就,直接抢了你躲到太平洋上某小岛去,要旁人再也见你不着。可现在要什么有什么了,还是害怕,还是嫉妒。”
林惜南见他忽然停下,虽觉得他卖关子很讨人厌,仍旧配合地问出来:“为什么?”
“怕你不爱我了,我怎么努力你都视而不见。害怕……总有比我更能讨你欢喜的人出现,把我原本就很薄弱的地位挤得半点不存。”
这次该她沉默了。
“我跟你说实话吧,从大学到现在遇到的诱惑真不少,”他顿了顿,有些尴尬的意思在里面,“反应……也不是没有,但没心情你明白吗?不是道德约束,你知道我不在乎那玩意儿,我就是不想!即便在美国听到你和别人在一起了都觉得……与其和旁人做那事儿不如看看你的照片自虐好。你觉得自己年老色衰了我会出轨?真是伤我心啊,一早都证明给你看了。你嫩得掐得出水的时候送上门我都忍了,还看得入眼别人?”
他一脸神伤,一本正经,语意里的调笑却把她羞得满脸发烧。腾地起身要走,不防被他抱着腰定在原处。他双臂环着她细细的腰身,箍得紧紧的,头埋在她腹部,声音闷闷地传出来:“惜南,嫁给我吧,我真想结婚了。”
第四十四章
有时候,要让一个人心动,不过是一个微小的动作,或者一句简单的话罢了。林惜南那天听他说,他真想结婚了,确然是心动了,于是她说,给她一点时间,她需要重新适应他的存在。
她脑子灵活,见识广博,学习能力强,又善解人意能忍能让,唯独一点不好,她总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适应一个人,所以,她交好的人很少,因为大部分的人都没有足够的耐心。她想,萧文翰一定是她遇上的最有耐心的一个。
其实嫁给他有什么不好呢?他爱她,爱了那么多年,别的男人最在乎的面子,在她面前他从不顾及,不论什么场合给他难堪他也不在意。他也是个很好看的男人,不是说他脸蛋漂亮,而是刚毅,有气概,能给她安全感。往现实的方向上说,他能挣钱,有学识,养家绰绰有余了,有了孩子也不必担心教养不好。虽然脾气有点坏,但只要她顺着他点儿,他就只会更乖巧,就是一小孩子脾性。再说了,他不是那么多次证实过对她的忠诚吗?即便有一天所有人都觉得她不堪入目的丑了,他还是爱她啊,因为他说过了,他爱的不是她的容颜,而是那颗心那个灵魂。她不是一直很爱叶芝那句诗么?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一生能有此一爱,还有什么更值得铭记的事情?
只是结婚,要慢慢来,她需要适应。
听了她的回答,他还是不放心,追问,需要多久?
她思索着,她要回家跟爸爸妈妈说,要让小雨接受他,更重要的,是要他的父母像老林赵南喜欢他那样喜欢她。说完有些黯然,这需要多久?
他说,不会很久,因为有他在。
他们恢复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但因为都忙,所以相处的时间少。他把工作都挤在工作日,但每天无论多晚都要见她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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