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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顺手拿起一旁的帕子轻拭着剑身。猛兽久困于室,便会失了野性,这剑放久了,可就没了用处。按说他理应斩兽饮血,方能保持剑峰锐利。只是去年他为了给城澄母子祈福,一年不曾杀生。故而这太阿放在这里,也只能时常擦拭,派不上什么真正的用场。
想想他从奉天回来,已经一年多了。太久没有上过战场,裴启旬几乎忘记了自己曾是一名武将。今夜一时起兴,他也不顾外头酥酪般细密的小雨,便提起太阿,至院中舞剑。
他打三岁能扛起木剑起便开始练剑,至如今已有二十余年。步伐又稳又快,招招凌厉而致命。若非习武之人,只得能见雨中白光闪烁,末了落得个眼花缭乱。
他体力极佳,一个时辰过去,方才停歇下来,此时已是满头的汗。但还来不及拭去,便有冰凉的雨水拂面。体内的燥热和冰冷的雨水混杂在一起,奇迹般地让他的心逐渐平静下来。他在雨中笑了笑,示意庄征上前。将手中的太阿往他手中随手一丢,便大步朝城澄院中走去。
这场断断续续地下了大半日的雨,至夜半时分,忽然残暴起来。狂风大作,雷声隆隆,大雨如注。这样大的雨,京城已经好些年没有有过。雨点劈里啪啦,如同冰雹般砸在房顶上,仿佛有着穿瓦而过的力量。
裴启旬已经想明白,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他畏惧的存在。除了他对城澄的在乎超乎自己原本的想像之外,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江山,他要。美人,也要在怀。纵使是贪心又如何,只要他有这个实力,有这个自信,而且比裴启绍有能耐,他就做的到这一点。
至于宋行霈——且不说那厮从不敢承认喜欢城澄,就是他吃了熊心豹子胆,胆敢对她生出什么旁的心思来,他裴启旬也能像歼灭敌军一样让他彻底落败。
之前他惊惧,他恐慌,只是怕自己把心放在她身上,交由她控制,自己却得不到一点回应罢了。但只要他坚持对她好,水滴石穿,总该有拨云见日的那一天。更何况她的心又不是石头做的,那样细腻而柔软的姑娘,他一定能将她捂暖。
他下定决心,去而复返,又回到她的院子里来。城澄向来睡得晚,这一天也不例外。暖阁里头灯火通明,他怕把一身寒气过给她,就只站在门口远远地看。
叫他意外的是,城澄怀里还抱着一个人。紫檀大床外落着一层细薄的罗红纱,他看不清那人的脸。只听见城澄温柔地说:“别怕,有我在呢。”
解忧在她怀里低低地哭:“这么大的雨,叫奴婢想起爹娘走的时候……也是个下雨天。”
“我和你一样,都没有爹娘。”她柔声细语地说:“但是我们还有彼此呀。你还有我,我还有你……”
这样深情款款的话语从她口中吐出,别有一番动人心扉的缠绵。他的心不可控制地痒了起来,若这话是同他说的,该有多好?
裴启旬从房内退了出来,庄征本以为他今晚终于要留宿在王妃这里,捧着剑正要离开,见荣王出来,还以为出了什么岔子,一脸惊讶地说:“殿下这是要去哪儿?”
“回书房。”闪电的白光照亮了他清俊的脸,庄征隐隐窥见荣王的眼底犹然带着笑意,这才暂且放下心来。
瞧这电闪雷鸣,风雨交加的夜晚,他本想着来安慰她,却不想这会是多余的保护。她不仅不害怕打雷下雨,还可以做别人的屏障,别人的天。裴启旬有一点点失落,又有一点点自豪。失落什么,他分析不出,自豪什么,他算不出来。反正从遇见她起,他的情绪便已不再属于自己。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好在这种偶尔失控的感觉,于他来说并不算坏。
不过糟糕的是,裴启旬高估了自己的体魄。昨日淋了半天的雨,晚上又吹了风闪了汗,第二天一早他便着了凉,还发起高烧,不得不卧床静静养上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