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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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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他在无形中的布局周密和大胆行事,如此的才智胆识怎能不让人倾心?

喜欢他对是非曲直的心中有数,方如此,才成就了最后的幸福与完满。

喜欢他对莫离的情深意重,牺牲爱情的男人未必没有魅力,但终极不会有幸福,徒留一地伤心往事。

喜欢他对香帅、胡铁花最后的交代,友情之于一人,谁能说不重要?

这样的他,只是原随云,那个蝙蝠公子,或许只是黄粱一梦。

终于,尘埃落定。

看着他们执子之手,那不就是最大的幸福吗?哪怕是早晚会来到的死亡,他们也可以把彼此带走,一路相伴。

文章划上了句号,但古龙的世界、随云莫离的江湖却还在无限延伸。

以上文字,是我献给《随云莫离》的最后一点笔墨,我把这篇取名为《有幸》。

有幸识得这篇文章。

有幸见到随云等人的绝世风采。

有幸拥有的一个岁月静好,举世安稳的结局。

有幸透过网络认识环佩。

有幸能够每有评论便会看到作者回复。

6篇长评,74条评论,便是我所能献上的礼物和回馈。

与此同时,期待环佩的新文。

'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1…28 09:15:21

抱抱~通过这篇文认识你,同样是幸事。我想,既然轩影说了你的感想,那么我也在这里记录一下写文的经过,权当交流吧 :)

最初会动笔,其实完全是一时兴起。当时已经有将近三年没写过什么东西,再次执笔,发现无论写什么都很是词不达意,加上当时正好看了一批武侠穿越文,觉得很有趣,就想自己也写个小故事练练笔,然后继续写我的原创。

结果,这一练就练了一年有余。

会想穿越到楚留香的世界,一是因为很喜欢这套书和里面的人物,再来,就是因为之前曾经说过的,和朋友八过“假设石观音没死,插足蝙蝠岛”的可塑性。最初的最初,是想穿越到李红袖身上的。但是这么一来,要么男主得设成楚留香,要么就要让红袖离开船上行走天涯。

对我来说,两者皆不可行。

桃花传奇中张洁洁说过,楚留香不是一个人的,楚留香属于天下。私以为,古龙正是选择用这句话来概括这个男人。一位足以匹配楚帅与他一起笑行天下的女主,我实在写不出。而盗帅的传奇,却也并不属于他一个人,而是四个:他,苏蓉蓉,李红袖以及宋甜儿。若是离开船上,不但红袖不再是红袖,盗帅或许也就不再是那个当得起“人间不见楚留香”的盗帅。

一直对枯梅师太假扮蓝太夫人,诈死杀人的那段印象深刻,所以,有了“江左蓝氏”的传人莫离。然后,选了随云当男主。

写文时最惬意(或者说最痛苦)的一件事,莫过于当笔下角色仿佛有了自己的意识一般,开始左右剧情的时候。按照最初的设定,第一卷时原随云根本未至济南,是莫离在事了之后到无争山庄去寻他的。而第二卷,和石观音对决的只有楚留香,她的诈死只是原著中的石室毁镜那一幕。

也许是古龙笔下的蝙蝠公子魅力太大,也或许只是我偏爱“小原”,无论如何,确实在写的时候一遍遍修改了大纲,不知不觉给他加了越来越多的戏分,导致莫离成为他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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