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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方面相当陌生的付正义,一听可就来了兴趣。“完全避免监管?还能够避税?这样的信托公司难道美国能够允许?”
“哈哈哈!付先生,您对于美国的信托基金了解太少,‘捐赠者剩余年金信托’是目前美国的有钱人所普遍采用的避税方式!
按照美国信托管理的规定来说,如果有捐赠者建立这种‘捐赠者剩余年金信托’的话,那么信托基金的增值如果可以超过每年所支出的慈善金,那么在设立的一定时间后信托基金的残值部分,就可以避开赠与税和遗产税的征收,完完全全的被交给指定的受益者!
当然,这种信托基金建立之后的唯一问题,就是在设立期限内该信托基金的任何资金是无法被提取的,而且即便是以后预定的支出会伤及到本金安全,那也必须按照成立时的规定优先支付这一部分,绝对不能延期!”
托尼的介绍,让付正义豁然开朗!
对于美国的富豪而言,设立这样的信托基金可以让他们的财富被合理、合法的转给指定的受益人而无需承担过高的税收,但其中所蕴含的唯一风险就是在信托基金的存续期之内,如果信托基金的增长低于每年所需要支付的慈善金,那么随着时间的延续最初投入的捐赠金都将被损失,乃至于信托基金所最初制定的受益者在该笔信托基金到期之后,会面临信托基金没有残值存在!
只不过这样的信托基金,对付正义而言可就根本无需去考虑本金增长率的问题!
在付正义看来,这样的信托基金简直就是为他所量身定制的一般,只需要几年的时间,他就可以将投入的资金以倍数的关系收回,并且合理合法!
就当是笔略有些长的储蓄吧,虽说在既定的期限之内是无法提取资金的,并且基金会所获取的收益也必须优先保证慈善资金的支出部分,但只要未来的金融市场不发生特别大的变化,即便是省掉的‘资本利得税’的部分,也足以让自己获取到更高的收益了!
而且最为令付正义所动心的,就是这种形式的信托基金会不但可以避免金融监管,而且信托基金的账目也是完全不公开的。所以因此如果说想要避开监管、免于被征税的话,那可就是不二之选择了!
“托尼,那要是以某个人受益者而投入一千万美金建立的这样的信托基金。按照每年捐出五百万的慈善金而言,在两年后该信托基金的残值就可以被指定受益人所完全接管、且无需支付任何的税金?”
“哦!天呐!没有谁会将期限设置这么短的,如果有谁敢于成立这样的信托基金,那增长将完全不能够抵消支出的,我相信被指定的受益人在两年之后面所对信托基金的账目时,一定是会哭的!除非有谁想要故意去坑信托基金的受益者,否则没有哪个信托基金会如此设立……”
开起了玩笑的托尼。大笑不止。
可在付正义看来,自己可绝对没有玩笑,更不是想要针对信托指定收益人!
将托尼所说的记录下来。回到宾馆与永道国际北美分公司联系之后,付正义得到了对方肯定的答复。
既然美国的法律就是如此,对于美国富豪来说需要将信托时间尽量拉长以便解决基金增长的问题,对付正义来说可就完全不是他所需要考虑的。
于是付正义以【fl国际投资公司】为捐赠方。于旧金山设立了一个捐赠者剩余年金型的信托公司。命名为【fl基金会】后将续存时间限定为十年,将下属的孙公司【质子投资基金】资产全部注入基金会,约定每年将捐出约合初始投入本金的15%给慈善机构,并指定在基金会的存续期满后受益人为自己!
每年基金会需要支付近百万美金给慈善机构,但基金会在十年内都将免缴资本利得税,十年后基金会的残值将无需支付赠与税或继承税,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