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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惊雷却觉得躁热难挡,那滋味既陌生又熟悉,直将他折磨得面红心跳。
强忍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说:“算了,别弹了。”
见他缩在阴影里,看不清他的模样,公孙筠秀连忙起身走近,关心道:“困了吗?”
没有抬头,陆惊雷牵起她的手,贴在自己颊边。清凉的感觉瞬间缓解了颊上的滚烫,让他舒服得直想叹息。
“大军已经到巴托了,明天出发攻打乌兰。”亲了亲她的手背,陆惊雷如是说。
作者有话要说:
☆、十指通灵
乌兰是大邱国都,大王子此次誓要踏平整个大邱。
“这种天气出征?”
消息来得太突然,公孙筠秀连害羞都忘了,投向陆惊雷的眼神全是忧虑。
“就是这种天气才好,他们没防备,我们才能抢着机会。”
大王子决定之前已经仔细地考虑过全局,所以陆惊雷信心十足。
公孙筠秀却没有办法止住担心,“这次非你不可吗?你的伤还没有全好……”
“不碍事了。”
行军打仗受个伤是家常便饭,陆惊雷虽然没有彻底痊愈,但此时领军已不成问题。
“可是……”
“真的不碍事了,不信我证明给你看。”
原本沉重的谈话在陆惊雷将公孙筠秀扯翻在床上的一瞬变了质。
身体被他压着,双手被他擒着,公孙筠秀慌得像惊了狼的野兔子,陆惊雷也不逊于猛狼一匹,扑上去就直接把猎物咬进嘴里。
算起来,他已经忍得太久了。
虽然这些天几乎与公孙筠秀朝夕相处,但身上伤势未愈,担心因小失大,他一直不敢造次。再加上公孙筠秀防备得厉害,想来心里还存着疙瘩没有解开,陆惊雷也不想把她逼得太狠。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明天他就要走了,往后说不定三五个月都见不上。想他吃了二十年“素”,才刚刚尝到“荤腥”滋味,正是欲罢不能的时候,不吃饱了再走怎么对得起自己?
流连在公孙筠秀的唇齿间,陆惊雷只觉饥饿难耐,恨不能将她囫囵吞下。
面对他忽如其来的急切,公孙筠秀虽然吃惊,但也不是不能理解。她知道再度委身陆惊雷是迟早的事,只是一直抱着躲得过初一就想再躲十五的心思,总觉得自己还能侥幸避上一段时间。
纵使现在能与陆惊雷平静相处,但那段屈辱的记忆并未走远。她也许原谅了他,却没有办法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愈合被他刻划的伤痕。内心的矛盾与纠结掩埋不住,一一忠实地反映在她的脸上。
陆惊雷吻得陶醉,直到舌尖尝到咸咸的滋味,才发现她已经恐惧得落下泪来。
犹豫了片刻,他终于收回了已经钻入她衣襟深处的大手,强迫自己不去留恋指尖的细腻与微温。
“这么怕我?”
改用手背轻轻磨蹭她的脸颊,陆惊雷的声音微微透着沙哑,以及深重的无奈。
公孙筠秀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倔强的不愿回答。
“不是说好要重头来过吗?”陆惊雷不郁,埋首在她颈边。
实在说不出过一段时间之类的话,公孙筠秀咬着唇,继续沉默。
“可是我明天就要出征了。”长长地叹了口气,陆惊雷的语调变得有些哀怨:“大邱人狠着呢,也不知道这次去了,能不能活着回来。”
“你刚刚……”不是还很有信心吗?
公孙筠秀的眉头不由自主地蹙起,怀疑陆惊雷这是在改用怀柔手段哄骗于她。
果然,陆惊雷开始循循诱导:“要是我回不来了,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了。”
“你不是说,为了和我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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