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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根烟,幽幽地说。
我把天天的事情全部跟她说了,包括自己的想法,在她面前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她不会笑我,更不会害我。
小云说,她并不觉得年纪的差距会限制爱情的发生,只要两个人各方面都合拍,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当时震惊娱乐圈的“峰菲恋”不也是姐弟恋嘛,小谢一直都说自己最爱的女人是“女王”大人呢。
我说,得了,人都走了,即使彼此喜欢也只能不了了知,有多少爱情断送在距离这把利刀下,何况我们的爱情还没开篇呢。
小云摇了摇头,替我遗憾,好好的小鲜肉就这么被我放跑了。
小云的故事已经写完了前两篇,字数已达五万多字,她一听已经写了那么多字,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电灯泡,我笑她表情太浮夸,她说她长这么大,连带上小学作业不知道有没有写过这么多的字。
她问我写作是不是我的爱好,我想了一会,告诉她:“以前是。”
我觉得,再喜欢的事情一旦变成工作就会失去它的魅力,就像再喜欢听的歌曲,一旦变成闹铃声很快就会听吐了是一个道理。
小时候,每次我爸出差给我带的礼物基本上都是书,各式各样的书,《世界鬼故事全集》、《名人名言》、《安徒生童话》。。。我小小的书柜在我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摆不下了,而我本身也很喜欢阅读,漫画,小说,各种书都爱看,直到17岁时终于有了写的冲动。
从来没想过文字可以为我带来经济效益,以前我只是把它视为爱好而已,有一次,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自己的短篇小说寄去了一个杂志投稿地址,没想到半个月后真的有编辑跟我联系,当我去邮局领到第一笔稿费的时候,高兴的快要飞起来。
那时候我二十岁,我把有自己文章的那一期杂志买了十本,到处拿给朋友看,从她们羡慕的眼神里,我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可等我在公司上了五年班之后,文字再也不能产生任何的惊喜和快感,我唯一的爱好就这样被生活毁成了渣渣。
我问小云要不要看看我写的内容,她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摇手说:“不要不要,我可不想看。”
“还有最后一章,不过改写的都写差不多了,看来我要自己编一些了。”想到这里我有些郁闷,我现在真的挺怕些没有素材去写东西,全凭想象力真的很累。
“要不,我再给你说个人?他算是我最近一次恋爱对象。”小云掐灭香烟,把胳膊搭在我的腿上“哎,你又看我眼。。”
“没有哦,你跟我说话,我不就自然看了你一眼嘛。。”我赶紧把眼睛从她脸上离开,拜托,我不过是本能的对视了而已。
半分钟后,我把吃饭的家伙拿了出来,摆在她面前,她哈哈一笑,清了清嗓子开始说起来。
在潇洒派大概又做了半年,我发现那里的女孩好多都不干了,打听一下才知道最近开了很多新场子,档次比潇洒派高,小费也很高。
在几个姐妹以身作则的带领下,我也跳槽到了当时新开的而且生意最火的“天宫”,其实对我来说,在哪里做都一样,不过是换个场所重操旧业而已,别的都是假的,生意好,才是真的好。
相比“潇洒派”而言;“天宫”真的十分高大尚,无论是外部装潢海还是内部的设计,都让人眼花缭乱,仿佛真的上了天堂一般。
琉璃色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抽象画,颜色极其绚丽,金黄色的大理石地面中间铺了一层质感厚重的大圆毯,巨大的环形楼梯像一条巨龙盘旋在大厅的中间,一进门笔直地站着两排“咨客”,各个美艳动人,身材高挑,毫不夸张的说,那美的都能参加选美比赛了。
她们清一色的抹胸长尾裙,走起路来一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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