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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沒有實現。5
按情理說,弘光朝廷既然正式派出使團去同清方談判,應當有一個明確
的方案,作為討價還價的基礎。實際情況卻並不如此。使團出發前,朱由崧
&ldo;命會同府部等官從長酌議。或言:&l;以兩淮為界。&r;高輔弘圖曰:&l;山東
百二山河決不可棄,必不得已,當界河間耳。&r;馬輔士英曰:&l;彼主尚幼,
與皇上為叔侄可也。&r;&rdo;1八月初一日,馬紹愉致吳三桂信中說,講定和好之
1 《國榷》卷一百二;《南渡錄》卷一。
2 《國榷》卷一百二。
3 《國榷》卷一百二。
4 《明清史料》甲編,第一本,第四十頁,《奉使兵部右侍郎左懋第等揭帖》所列使團官銜為&ldo;欽命奉使
兵部右侍郎加一品服兼都察院右金都御史左、太子太傅中軍都督府左都督陳、太僕寺少卿加二品服兼兵部
職方司郎中馬&rdo;,陳洪範當為左都督。
5 《國榷》卷一百二。
1 李清《三垣筆記》卷下。
2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六十頁記陳洪範等帶來的謝禮有銀十萬兩,金九百八十一兩,
各種錦緞二千五百餘匹。
3 順治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巡按山東監察御史朱朗■&ldo;為據報先行請旨事&rdo;啟本引弘光使臣陳洪範所發傳牌
語。
4 李清《南渡錄》卷二。按,祖大壽是吳三桂的舅父,派祖澤溥同行顯然有聯絡吳三桂的意思。
5 李聿求《魯之春秋》卷十《沈廷揚傳》。
1 李清《三垣筆記》卷下。
後&ldo;便是叔侄之君,兩家一家,同心殺滅逆賊,共享太平&rdo;2。很明顯,馬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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