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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平時都愛守在窗外。這會兒想拉你陪他玩。狼的玩性大著呢。」我笑著整理厚重的棉袍,拉下右邊袖子系在腰間。
格林認同的眼光忽閃忽閃繼續「邀請」著,看著格林的大長嘴,亦風搞怪勁兒上來了:「小子,多久沒刮過鬍子啦?」伸手握住格林的狼嘴,拿剃鬚刀比畫著,格林嚇了一跳,趕緊退出窗外。亦風趁機關窗。格林失望地哼哼了兩聲,趴在玻璃外面看。
「你看他像不像小時候被關在陽台上的感覺?」亦風總是在和格林小時候做著對比。
「不一樣了,現在他那一面擁有更廣闊的天地,我們才是被關起來的。」
「對了,我昨天就想問你,他腦門兒上的疤是怎麼回事?跟二郎神似的。」亦風隔著玻璃仔細端詳格林。
「那是他小時候撞鐵籠子留下的,以後慢慢跟你講。」我充滿懷念地笑望格林,「準備走吧,讓他留下跟森格敘敘舊。今天就咱倆去。」
亦風這才注意到我的裝束,笑道:「你還真像個藏族姑娘。」
第28章 別把小狼不當猛獸
據說兔子的視力有個缺憾,他們的眼睛長在兩側,中間隔了一個寬闊的鼻樑,就像人用一隻手掌覆蓋在鼻樑上產生的視覺感受一樣,前方正中是個盲區。所以兔子也必須偏頭側目才能看見正前方的東西。由此想來,《守株待兔》的故事或許就是由於疾跑中的兔子看不見正前方出現的樹樁而發生的「交通意外」。格林有一次抓住野兔,也是從正前方發動突襲,而那兔子還來不及側頭看就被格林一口拿下。不知道那次是不是巧合。
野兔的第一天敵是鷹,所以他們每次出洞首先會站起來警惕空襲。野兔的第二天敵是狼和狐狸,他們會豎起耳朵,並偏轉腦袋分析地面的風吹草動。隨後清理一條快速逃生的通道,野兔喜歡走他們清理出來的老路。我看準野兔的必經之路,悄悄丟下一把新鮮菜葉。我並不停留,拉著亦風回到了車上。接連三天都如此,只丟菜葉不抓兔子,帶著望遠鏡,每天早中晚各去看一次,摸清野兔活動的時間規律。在這枯草季節,嫩綠菜葉對野兔的誘惑極大,雖然野兔狡黠機警,但幾天的食誘,足以讓他們放鬆警惕。把菜葉扔得一天比一天離兔子洞遠,引誘兔子「出遠門」可以為格林贏得更長的追擊時間。有我幫忙,格林的成功率會大得多。
第四天終於要下手逮兔子了,亦風從沒見過格林狩獵,很想把這過程記錄下來,並一再保證攝像機沒有快門聲,不會驚擾獵物。
我們和格林一起往野兔出沒地進發。我遠遠看見草叢中似乎有野兔動靜,就趕緊停下,轉而向左繞行到另一側下風處,輕聲囑咐亦風原地留下不再跟隨我和格林,亦風看看四周幾乎紋絲不動的草葉,壓低聲音問:「你怎麼知道這裡是下風?」
我拉過亦風的食指吮了一下,再把吮濕的食指豎立在空氣中,悄聲說:「手指比較涼的一邊就是風來的方向。」
亦風略微驚訝:「你怎麼知道這些的?」
「飢餓教我的。」我噓了一聲,示意亦風閉嘴靜候。我埋低身子輕手輕腳跟著格林潛行。
我的前方,格林揚起鬍鬚,濕漉漉的鼻子一聳一聳地測著風向,悄無聲息地繞過灌木的枝枝蔓蔓,尋找雜草之間的空隙穿越,絲毫不去晃動長草,他柔軟的腳掌避開那些容易折斷髮出聲響的枯枝雜草,像魚一樣無聲無息地游向兔窩邊,很快找了一個潛伏的地點。我悄悄爬到格林身邊,這個位置真好,正對著野兔狹窄的逃路,那些菜葉子顯然已經被野兔光顧過了,好幾片啃得缺缺丫丫,或許正是我們剛才來的動靜打擾了野兔進食,要等野兔再次出洞,需要耐心。
草原安安靜靜,除了遠處一些不相干的牛羊偶爾平和地叫兩聲,幾乎沒有了其他動靜……
格林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