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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伯特夫人也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诺曼先生不愧是伯爵后裔,礼仪也十分完美呢,小爱丽丝还有半年就要嫁到卢卡家了,在那之前能请到这样一位老师,真是幸运……”
一家三口沿着花园的小径返回,而被他们赞不绝口的诺曼先生,则靠在马车车厢内,摘下了单片眼镜,近乎无声的自言自语:“人类的礼仪可真是麻烦……”
金属链条松松缠绕在手指上,随着马车晃动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镜片微微反转,倒映出一张斯文俊秀的脸。
蜂蜜糖似的琥珀色眼睛,习惯性向上弯起的嘴唇,还有那扎成一束,绕过右肩,规规矩矩搭在胸前的黑色长发,让谁来看,都是一个儒雅温和的绅士。
诺曼眨了一下眼皮,那双蜂蜜色的眼瞳倏然改变——瞳仁变得漆黑,猩红的瞳孔蛇一样收缩,变成细细的竖线。
镜片里的脸一下子变得邪恶了起来。
诺曼抬起手,摸了摸眼眶里的竖瞳,指尖用力,把两只眼球挖了出来。
眼皮合上,鲜血从眼角溢出,顺着脸颊流下,空虚的眼眶肉眼可见的充盈起来,在血泪从下巴尖滴落之前,诺曼睁开眼,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完好无损地出现在眼眶中,好像它们一直长在那里。
眨了眨眼睛,对着镜片确定了一下新长出来的眼球没变得奇奇怪怪后,诺曼掏出手帕,擦掉脸上的血痕。
两颗漆黑的眼珠被他抓在手心里,却不肯安分,四处乱滚着,想要逃离。
诺曼用力捏了一把,两只眼珠被挤到变形,顿时老实了下来。
从随身的挎包里拿出一个玻璃瓶,诺曼把手帕和眼球都放了进去,盖上瓶塞,叹了口气。
这具身体快到极限了。
诺曼原本不叫诺曼,他有另外一个名字,那个名字少为人知,只在一部分人之间流传,但他有一个更加有名的称号,一个所有人都听过的称号——
魔王。
你能从任何一个吟游诗人的口中听见关于魔王的故事,那些许许多多的故事清晰地描绘了魔王的形象,邪恶的、恐怖的、杀人如麻的……
总之,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诺曼就是这个“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把自己塞进了人类的身体里,用着这个身体本来的名字,在人类之中生活了五年。
要是有人知道这件事,一定会怀疑他不安好心,必定是在酝酿什么可怕的阴谋。
但深渊知道,最初,这只是一场意外。
真要解释起来,一切得追溯到老魔王奥萨德死去,他变成新魔王的那天,但那就太久远了,总之,时间回到现在,诺曼很烦躁。
人类的身体对魔王来说,实在有点脆弱。
五年前,他为了躲避一些麻烦,把自己塞进这个身体,原本只是想过个两三月就离开,但就在那两三个月里,他爱上了一个人类。
就像吟游诗人们传唱的爱情史诗,当爱情到来时,没有生物能抵挡得住,魔王也不行。
因为那个人类,他选择停留在这个身体里。
这个本该在容纳他一年之后,就彻底被魔力侵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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