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1/3 页)
如果一个人在物质极其匮乏的情况下忽然获得了一点可以自由支配的金钱,那么大概率会陷入短暂的自我奖励之中。
埃洛伊斯深知,她自己就有这样的毛病,仿佛不花,就像白努力了。
傍晚,阴沉沉的,依然有积水的纽约街头,冷风送来一股淡淡的面包味道,隔壁的杂食店也大门敞开。
里面的女店员在暖色光晕里穿着赤红色的围裙,这配色在冷调的街衢中十分醒目,埃洛伊斯不自觉就走进去。
再出来时,她的怀中抱了一只鼓鼓囊囊的纸袋。
里面有几块腌渍过的鸡胸肉,有一罐子绿油油的混合了几种香草的酱,还有块陈了三年的干酪,以及一大罐砂糖。
想想都能知道,这些食材随便混合混合,柴火烹调,就会是将人整个身子烘暖的美味。
埃洛伊斯准备跨过街道回家,忽然驶来一辆马车,几匹油光水滑的枣红骏马呼啸而过,车轮溅起泥泞,完美的沾到了她的裙摆。
她冲那马车竖起中指,暗骂一声倒霉,便提起裙子飞快地朝家里奔去。
车内,乔约翰本杰明戴着蓝宝石戒指与家族徽戒的手指正在摆弄他新买来的镶牙描金的放大镜。
这小玩意儿做工精细,造价不菲,是贵妇们看戏剧时用的,他打算拿回去赠给他的母亲,以求宽恕。
“…温斯顿,如果是我,我一定会选择一位既富有智慧头脑,又有美丽容貌,最好还对艺术有自己的见解的妻子。”
窗外的景色飞速转逝,温斯顿翻动了自己手上厚厚的纸沓,他蘸一蘸笔尖,在一长串账单上签下他的名字。
听见表弟的话,温斯顿把脸抬起来,他的眼波平平,似乎不动声色思索了些什么。
“乔约翰,我记得你那套间里似乎有镜子,怎么?出门之前忘记照照了?”
他的嘴唇上下一碰,如此刻薄的话将乔约翰击中,乔约翰张了张口,脸色发青,对此感到不理解:
“好吧,我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你作为我亲爱的表哥,怎么能用这样刻薄的话语对待我?这一点也不礼貌。”
乔约翰又喋喋不休的控诉着。
“况且,虽然我看起来不是个好东西,但你看起来还挺像个好东西的,你应该提出合理的要求,别那么快就答应我母亲跟那个什么小姐见面。”
“你在长辈面前这么好说话,显得我就像个不听话的混蛋……”
诚然,乔约翰一句假话也没有。
但温斯顿却没有给半分眼神,他出言打断耳畔的聒噪:
“我对未来的妻子没有任何要求,也没必要有。”
忽然,温斯顿默肯将他手上的东西收进箱子里,拧紧了墨水瓶。
温斯顿记得,他母亲,被世人号称伦敦野玫瑰的伊莎贝莉女士曾说过。
她年轻的时候,可谓伦敦贵族闺秀的典范,凡是社交场上追捧的,就没有她不会,做不好的。
但这并不影响她后来,经在北美闯荡的弟弟介绍,跨海嫁到纽约成为年轻有为的银行家的夫人,转眼,又与他的父亲两国分居足足二十年。
如今变成一个整日只知道养男伴,为那些小白脸一掷千金,每月让珠宝商给他这个儿子寄来厚厚的账单的怪人。
幸亏在伦敦的助手会把他母亲那些男伴的健康状况和社交圈背景调查清楚,否则温斯顿真害怕有人把他母亲绑架了来要挟他。
更别提他的父亲,几十年前也被报纸大肆赞美,但如今,却也是丑闻缠身,温斯顿连见这个人都不愿。
可见,结婚这件事情,是一场风险极大的赌博,没人能预测赌博的结果,随波逐流就好。
想到这些,温斯顿太阳穴便突突的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