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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通疯狂大叫,扣动了扳机,死也要拉一个人陪葬。 金易动了,刮起的风声吹灭了大厅中仅剩的几根蜡烛,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走到离江宏通七步之内,而九尺枪尖已经无声无息的到了江宏通的脚下,枪影暴起,已经卸下了江宏通的胳膊,然后枪锋平平削过,狞笑的头颅飞起,随着它的呈抛物线的降落,宣告他已经死了。 拾起那把银色的手枪,脑海里冒出一长串的数据,柯尔特德尔塔10mm手枪,改装型,口径10毫米,全长213毫米,枪管长127毫米,弹头初速:366米/秒,犹豫了会,放进了怀里,直觉告诉他,今天晚上的事情没那么容易结束。 窗外月光如水,静静照在那个女孩的身上,素衣白裙,清淡却美丽的脸孔有些苍白,唇苍白得没有血色,神情清冷,眼眸里无欲无求,只有一缕寂寞。 江宏通倒在地的颅腔里仍在大股的冒出粘稠的鲜血,渐渐漫过了她的鞋子,女孩没有看金易一眼,而是低头解开了鞋带,一双雪白赤足踏在旁边没有血液的地板上,好像满厅的尸身不值得她关心,救她的金易不值得关心,解开鞋上秀气的白色蝴蝶结才是最为紧要的事情。 “血不止有这一处!”金易皱眉,走廊上堆满了尸体,血流满地丝毫不为过。 女孩终于抬头瞧他,默默不语,空洞的眼神里没有害怕,好像没什么值得她关心的事情。 竟有比自己还厌世的人?她有着什么样的过往?金易走近女孩,手臂一提,将那女孩放到了背上。 “你的身上很脏!”女孩没有感情的声音传来,男人背心伤口处的鲜血已将她的裙子染成一片嫣红。 “闭嘴,抓稳!”金易打断了女孩的话,问道:“你家在哪?” 女孩轻笑了下,在空旷的楼梯间显得很是大声,在他背上道:“家是什么?” 家是什么?金易想了想自己的出租房,那算家吗?应该不算,那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送我到海边吧!”女孩突然道。 金易再不开口说话,今晚杀这么多人太过出乎意料,也许动静太大了点,但是他不后悔,里边的秘密明天会大白于天下。 【更正下,今天仍然三更】
第十二章 我不喜欢看见血!
半夜的海边凉风习习,涛声阵阵中,能让人心情平静,但是,尾随后边的几辆轿车离自己很近了,金易回头望了眼,背着女孩缓慢前行,对她说了句:“搂紧我!”。 那是追兵! 四辆轿车继续靠近,副驾驶位置上伸出了人头,手中都握着一支手枪,五十米内的时候,四人同时举起了枪。 “啪啪啪啪”四声枪响过后,金易吹散了手中枪口飘出的一缕硝烟,四个人头飙出血箭,手臂软绵绵的垂下。 曾有人评价,拿着枪的金易可以算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人物之一,这是一句中肯的评价。 金易的枪再次发射,在车子朝自己死命撞来时,又接连响了四声,四辆车的油箱依次被击穿。 爆炸声响起,将金易包围在中间的四辆车子被巨大的爆炸气浪掀翻,火光漫天,借着地上倒影,金易能看到背上女孩的长发被气浪吹得乱舞不休。 只有一个司机逃了出来,四十多岁的年纪,脸型方正,身躯高大,只是眼神里透出一股阴狠味道,他的手上拿出了一把刀,不是砍刀,而是古式大刀。 “阁下好毒辣的手段!”刘领军对着金易抱了一拳,另有任务的自己看到烂尾楼那里有异常后迅速赶去,结果只有满地的死尸。 “无所谓手段,这只是我一贯的作风!!”金易笑了,放下了背上的女人,就在自己弯腰的一瞬间,刀风突起,心中亮如明镜,知道刘领军已经疾步上前,挺刀直劈自己。 真是同类人啊!金易有了怀念的感觉,生死相拼的战场从来都不是骑士的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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