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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意外。
有些画面,无关阳光,只消一眼,就会让人头晕目眩。此景,就是其一。
阿笙低头看着陆子初的手指,骨节修长干净,腕表散发出淡淡的微光。
像是生活多年的夫妻。阿笙想。
……
空气带着凉气,但阳光却打在了地上,陆子初骑着脚踏车载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她坐在后座伸出手臂抱住他,迎着风,沿途看到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无比幸福和美好。
有游人在照相,纳西族老太太手拉着手,脚下踩着节奏,跳的很卖力;有外国游客背着包推着山地车,和周围行人或认识或不认识打着招呼;还有眼神漠然的都市女人躺在客栈门口的摇椅上冷漠的看着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
来这里的人,大部分人都在这种慢节奏中舔舐着伤口,伤口好的人继续回到最初的地方为了生活拼搏,伤口未曾恢复的人,继续逗留。
宁静安定融进空气里,令人有闭眼的冲动。
阿笙央着要骑车,陆子初在想,她虽有腿伤,但骑上几分钟还是可以的,也就放行了。
把车交给她,她弯起了嘴角,他看了只觉得好笑,叫住已经上车的她,温声道:“别骑太快,五分钟后回来。”
他在原地等她,于是这一等少说也有半个小时,原本早在二十分钟前就去找她的,但又怕她从别处跑回来,只得按着性子等。
半个小时是极限,陆子初沿着大街小巷找阿笙的时候,焦虑、后悔、不安、恐惧……最后悲哀的念叨着:“顾笙,你真是我的死穴。”
这话出口,多少有些气急败坏和咬牙切齿。
这一路,他心里想着,如果她是故意害他担心,见到她之后决不饶她,想法总会发生改变的,整整找了二十多分钟之后,他又在想,只要找到她就好,她兴许忘记他在哪了,说不定此刻也急坏了,这么一想,整颗心都揪了起来。
返回原地,那里也有人正焦急的等着他,不是阿笙,而是邰铭。
他说,他在外面办事,是梁茉给他打电话,让他来这里跟陆子初说一声,阿笙在客栈,让他直接回去。
隆冬天,陆子初回客栈的时候,额头上都是汗,罪魁祸首正背对着他拿着刷子给藤椅刷漆,悬着的心忽然落了地,气却不打一处来,也不管有人没人,上前一把扛起阿笙就往楼上大步走去,声音又急又气:“顾笙,有你这么折磨人的吗?”
阿笙在短暂受惊之后也很可怜,倒挂在他的肩上,头晕的很。
梁茉担心出事,紧追几步,接了阿笙手中的刷子,跟陆子初解释道:“陆先生,您别怪顾小姐,她是在外面骑车摔倒了,脚踏车也出了故障,那里离客栈比较近,所以她才会先回到了客栈。这不担心您四处找她吗?所以才会央着我捎信给您。”
陆子初步伐僵了,在楼梯转角处放下阿笙,好看的眉皱了起来,“有没有受伤?”
梁茉听他语气焦虑,这才松了一口气,刚才真的以为这么好看的人会把阿笙扛进房间暴打一顿。看来,人不可貌相,再好看的人发起火来也是很吓人的。
“衣服穿得厚,不碍事。”阿笙见他眉皱的更紧了,以为他不相信,就又说道:“腿刚开始有些疼,不过现在好了。”
也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相信她的话,但总归是松了一口气,火气却没那么快消下去,他说:“顾笙,骑车就不能小心一点吗?”
他是真的急坏了,要不然不会连名带姓的训她。
“别恼。”
“哪有那么容易就消火?”
他别扭起来的时候像个大男孩,阿笙踮起脚尖,捧着陆子初的脸亲了亲他的唇,笑了:“还气吗?”
陆子初眼睛有光划过,嘴角却禁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