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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十分委屈。
“元宵。”我松了口气。“这回你总算懂了。”我弯下腰,在白色大狗的头上用力揉了揉。它半眯着眼,大概依然对之前我没有允许它直扑而来非常有意见。
元宵是一只长毛细犬,性别为公,原本生活在西凉国,据说它的祖辈都十分擅长捉狐狸。奈何它落到了我的手里,不得不屈就在燕丰,在这儿别说狐狸了,连兔子也没一只。在它连续捉了几次街坊养的鸡鸭回家之后,我把它关进小黑屋里教训了一通,从此它学得乖了,闲暇时只捉捉老鼠,聊以慰藉。
我养了它一年,嫁给安锦后,安锦严词拒绝了我把它带到安家的请求。于是它只好留在家里,每日眼泪汪汪地盼着我回家跟它玩。我每回返家,总要被它狂扑一通,而它的身量渐大,直立起来甚至能搭到我的肩膀,力道又足,这么一扑简直要了我的命。再加上那爪子在我身上一刨腾,一身干净的新衣又给毁了,整个人光鲜抖擞而来,灰头土脸而去,完全成了一根风中凌乱的黄花菜。
于是我又将它送小黑屋谈了几回心,终于叫它明白了扑面而来的习惯对我造成极大的困扰。它十分聪明地学会了阳奉阴违,迂回求胜的招数,表面上看的确是不从正面扑了,却趁我不备从后袭击,令我更加狼狈。
最终解决这问题的是安锦。
过年时,安锦跟我一道回娘家。元宵照例扑来,被安锦眼明手快地逮了个正着。元宵极度不满,将安锦视为扼杀它幸福的罪魁祸首,呲牙怒吼着就想往他身上招呼。我还没来得及阻止,只见安锦沉着脸,在它脖子上轻轻拍了拍,说了一个字。“停。”
元宵愣了愣,不甘又无奈地看了我一眼,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走了,看得我们全家人目瞪口呆。我更是意外,全未想到安锦还有驯犬的本事。
从那之后,元宵一听这个“停”字,便十分乖顺。我利用这一点,阻止了一次又一次的正面和背面袭击。
元宵朝我身后瞄了瞄,大概是在确认情敌安锦有没有跟着一道来。确认完毕后,它起身绕着我转了一圈,欢快地呜了几声。
“这家伙,也就女婿能管得了!”娘忽然想到什么,神秘兮兮地问:“阿遥,女婿知道元宵的来历么?”
我摇头。“我从未说过。他也没问。”
“那就好。”娘舒了一口气。“我看女婿不太喜欢元宵,还以为他知道元宵是——”
“娘。”我笑笑。“你想太多了。”
说起元宵的来历,就不能不说到我十五岁到十八岁之间那几段半路夭折的桃花。
头一个,是爹爹在翰林院的上级翰林院修撰之子,姓段名常。这位段公子虽说容貌生得普通,但个性温厚,家境也殷实得很,十分符合我的期望。我们规规矩矩地喝茶聊天,约会过几次,正当我以为可以考虑托付终身之时,却被我看见他从玲珑馆里出来。
不是楚女馆,而是龙阳人士才逛的玲珑馆。我权衡了许久,还是觉得无法接受跟男人分享未来夫君,略表遗憾地向他表示了这一意见,建议他认真考虑自己的性向选择,别再耽误了别家姑娘。他当时的神情非常复杂,后来就再也没出现过。
第二个对我表示好感的男人来头不小,乃是杞国的三皇子夏之淳。我们相识的过程十分戏剧性,而结局更加戏剧性。正当我们培养出一点儿感情时,杞国与西凉打了一仗,以杞国大败告终。和谈条约里,西凉国指名道姓要让三皇子夏之淳去西凉做质子。于是——斯人去矣,至今未归。
最后一个便是元宵的前主人郑或。郑或是西凉国来的商贾之子,生得俊秀翩翩,十分出众。我与他在晒月斋碰见,他对我的画表示了诚恳的赞赏。我们聊得十分投机,相识恨晚。他随身带着些随从,还有几条细犬,其中便有元宵。元宵当时还只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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